原身想跳下去追随丈夫而去,恰好遇到温九凤被丧尸咬死,两个人刹那间就完成了交换。
冥冥之中有个机械声音告诉温九凤,原身去平行时空跟没死的丈夫再续前缘了,但原身是一本书里不可或缺的路人甲,所以她才能穿过来。
路人甲到啥程度呢?那声音都不屑告诉她书名叫啥,就告诉她女主是温三凤,对照组是原身的亲姐姐温四凤。
为啥不可或缺呢?她死了,从小带大她的姐姐温四凤在悲痛欲绝之下,恍惚中被车撞死,没办法成为温三凤的对照组了就。
温三凤没了比拼的动力,不会咬着牙去她丈夫的军营随军,没有她照顾,受了重伤的男主留下隐患,剧情没走完就会嗝屁。
那不行,所以这路人甲必须在。
温九凤的任务也很简单,活到剧情结束,女主考上大学,携夫带娃去念书就行。
温九凤消化完原身的记忆,大喜,这里是民风最为淳朴的六十年代,只要不犯原则性错误,活着跟喘气一样简单。
没有丧尸!没有狗比大佬!山清水秀好吃的遍地是!
她本就是个孤儿,末世时也是随遇而安,穿过来没有任何不适应,当即就高高兴兴顺着记忆要回家。
但她忘了,原身死了丈夫哀莫大于心死,睡不好吃不下的,刚走几步她就眼前一黑,顺着山上的矮坡滚下去了。
要不是被人拉了一把,估计她当场就要撞树上开个瓢啥的。
温九凤浑身又惊又软,抬起头看见了拉住她的人,正是偷偷来后山打牙祭的季天泽。
可能是快要饿晕的幻觉,也可能是生死之间心脏剧烈跳动带来的错觉,她看到剑眉星眸满脸冷唳的季天泽,觉得他好像在发光,好看极了。
这年代人们更欣赏的是正气阳光的国字脸,季天泽这种五官深邃,脸庞线条凌厉的,更像让人敬而远之的反派。
可末世里,这样冷漠桀骜的样子代表着不好惹和实力,更受人追捧。
温九凤倒没什么旖旎心思,人天生追求美好和强大,人家还救她半条狗命,她抱着欣赏的心态想跟人示好。
所以她放软了声音扬起一抹灿烂的笑,“小哥哥,我快饿晕了,你有吃的吗?”
刚过来身体和魂儿还未彻底融合,温九凤感觉得到空间,但打不开。
在末世,想生存就要学会嘴甜脸皮厚。
称呼够甜没毛病,跟人家要吃的脸皮够厚,妥妥的。
她记得当时季天泽轻嗤了声,大概见她面色实在不好,随手扔了块大白兔奶糖给她。
“谢谢小哥哥,回头我加倍还你。”她笑着谢过,想着寒暄几句缓缓头晕再走。
还不等季天泽说话,有人上山砍柴,正好看见俩人一站一坐笑语晏晏地说话。
俩人因为刚才的拉扯,衣服都有点乱,温九凤还滚了几下,身上全是土。
上山砍柴的是个姓温的中年妇女,温九凤要叫表婶。
沾亲带故的当时没看出来咋,人家听说温九凤差点晕过去,摔得不轻,还把她送回了家。
可好巧不巧的是,那天有个知青和大队一个姑娘在附近亲嘴儿,让人瞧见了,报到大队里。
知青和那姑娘很快就结了婚,温家表婶吃席的时候跟妯娌说起来,那天也碰见季天泽和温九凤了。
说着说着俩人想起来,好家伙,季天泽也是以知青身份来的新民大队。
温表婶一拍大腿,忆起那情那景,这不会又是一对儿吧?
新民大队是个和睦的大队,各家各户之间也没那么多摩擦,还挺有荣誉感的。
要真传出什么不好听的,让革委知道了,把季天泽和温九凤拉出去游街,别说姓温的不答应,大队也丢不起那人。
所以听到的队员只是暗地里说,谁也没往外传,可碍不住大队里头藏不住话。
很快队里就都‘知道’了,民兵队的季天泽和温老五家的九丫头有一腿。
……
“到家了九凤,掉雨点子了,你快进去吧。”温三民停住自行车,打断了温九凤的出神。
“那伞给你,一会儿让我爹去你家拿。”温九凤跳下自行车,取下挂在绿挎包上的伞递过去。
都没等她伸直手,温三民就骑着车走了,“不用,我马上到家了。”
温家五兄弟住的都不远,就还剩几步路,夏天也好洗澡,进了家门拿温水一冲,这天儿正舒坦呢,大男人哪儿那么多讲究。
温九凤收回伞,顺便将包里的报纸和冰糖瑕疵布换回来。
她也没撑伞,将嫩白的小手搁在额头上,慢吞吞进了家门。
温老五媳妇杨春花看见温九凤不疾不徐的动作,气得慌,“雨点子这么密,你就不知道跑两步?”
她跨出堂屋门小跑到天井里,拽着温九凤进门,“不叫你不知道回来,我和你爹白疼你这么些年了。”
“天儿太热了嘛。”温九凤冲着杨春花笑,她知道自己笑起来显得乖巧喜气,讨长辈喜欢。
杨春花哼了声,接过温九凤的挎包放在堂屋桌上,给小闺女倒了杯凉白开塞她手里。
“我跟你说的事儿你考虑的咋样了?你要想好了,我让你爹找你大伯,让你大伯跟季天泽说。”
见温九凤低着小脑袋慢慢喝水,就是不吭声,杨春花心里的燥气连外头的雨都浇不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