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平川也不戳穿她,只是蹲在她脚边,缘着脚踝、脚背到脚趾都摁捏了一遍,淤血这几天散了不少。
程溪背脊上浮起一层虚汗,只敢撇着眸子看他一眼就闪开。
脚背破皮,拧成一股的死皮混在淤血里,孟平川想用力一次性给她蹭了。
不然长出来皮肤不好看,又怕她以后自己穿鞋袜没留意刮着口子。但看着程溪皱巴巴不敢喊疼的脸,孟平川于心不忍,用手给她拢好袜子一点一点往脚背上套,没好气道:“痛就说。”
“还好。”
孟平川顿住手,抬眼定定看着她。
程溪心虚,别开眼暗暗咬了下内里的唇肉:“有点痛。”
“都肿成这样了能不痛么?”
“没人痛这药不就卖不掉了啊!”程溪顶嘴,随手拿一盒给他,“涂这个吧,治外伤的。”
孟平川抹了几下,程溪顿感脚背发凉,不过还挺舒服。
“要我说,什么药都是虚的,你要是脚再疼就拿冰块敷着,怕冷就拿艾草热水泡脚。”
孟平川笃信:“泡三天一准就不痛了。”
程溪笑说:“又是偏方?”跟那个什么牙膏消毒一样……
“你别跟我倔,我们当兵的什么不知道啊。”
孟平川涂完药坐在书桌边,礼貌地扫了眼程溪的卧室,之前他只能透过窗户往里看,熏黄的台灯,整洁的书桌,色彩丰富的书架,还有她那张青色被单的床。
没想到进来后,东西还是一样的东西,一眼看过去确实不是外头那个朦朦胧胧的滋味。
大约是男人的身体里自带最原始的征服欲和英雄气概,穷其一生,乌飞兔走,无非也就是在追寻清酒河川,娇妻美眷。
所以当孟平川提到曾经的“军|人”身份时,他总是弯弯嘴角,颇以此为傲。
程溪不难理解,就像她自小会读书也让朱晨骄傲的姿态一般。
这回,她没梗着脖子根孟平川顶嘴,算是默认了他的骄傲。
冷静一阵。
程溪问:“喝梨汁吗?我妈昨晚煮的,秋天干燥,喝了对嗓子好。”
“又不是你煮的,献什么宝啊。”
“又来了,就没个不贫嘴的时候。”
“有啊。”孟平川闲聊几句,“我睡着了不说梦话,偶尔累了才打呼噜。”
程溪随口接一句:“真的假的?有人听过?”
到孟平川耳里就不是程溪想的那个简单的意思,直白答了句:“男的听过,女的没听过。”
“哦。”
程溪的手从牛仔裤上挪上来,开始捏自己的手腕上的红绳。
书桌上的电脑正开着,孟平川手不小心碰到鼠标,屏保退了,屏幕停在湘城虔山县的路线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