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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似追(1 / 2)

陆宛一天上满叁节课,临下班前又匆匆补了两页学习笔记,等下班打上车的时候才想起来晚上要回母亲家吃饭,忙和司机说改道。但司机一听位置就说晚高峰太堵了,他家在郊区,要顺道拉人回家,让她另打一辆车。

舍不得打专车的后果陆宛体会到了,被晾在学校附近的街角,她只能重新打开打车软件,但学聪明了叫辆专车,系统却显示需要等待14分钟,她有些烦躁,但也不想再取消排快车,害怕快车排队的时间更长。

“去哪儿?”

唐锋车拐进辅道停下,打上双闪,摁下车窗问站在路边的熟悉的人。其实他本来也没注意,但刚好临街角,他一偏头就看到熟悉的帆布包,和初诊那天背的一模一样。而车一拐进辅道他就看清了人,确实是陆宛没错。

“你怎么在这儿?”陆宛实在是没想到这么巧,不过辅道很窄,后面也拐进来辆车摁了喇叭,她没办法,只好先拉开车门,也不顾忌是否顺路,先坐进车里,让唐锋开车先过了这个路口,才问他。

“到学校办点事。”唐锋停下车,又重新摁了双闪,想起刚才过的红灯和摄像头,他看一眼陆宛,果然没有系安全带。他想了想是提醒还是亲自做,但思维反应没有身体反应快,他侧身便拉了安全带,倾身向陆宛,还是熟悉的果香,在耳后,在发间,但不在唇上。

唐锋拉着安全带,手撑着座椅,两人呼吸的热气交汇又交换,陆宛看着唐锋突然出现,理解了他给她系安全带大概是刚才过了个红绿灯还没系,但两人怎么就突然眼神胶着,好像不在这晚高峰的路口干点什么都说不过去。

“我今晚回我妈家吃饭,做不了。”

但陆宛还是打破了静止,手抓住唐锋的手,就顺便抓住了安全带扣,一边解释一边拉着安全带扣好。唐锋在陆宛接过安全带扣的时候就重新归位,手握着方向盘,看眼前窗外越来越暗的天和亮起来的路灯。

“嗯,没事,我送你吧。”

唐锋点了点车载地图系统,然后点开语音,示意陆宛说地址。

“滨河北路26号。”

系统成功接收,唐锋开车从辅道驶进主道汇入车流,只是没走几步就在上高架的地方堵起了车。

“我昨天晚上没打扰你吧。”陆宛先打破了尴尬的安静。

“没有,那时候在等麻醉。”唐锋扭头看一眼陆宛,又看到前车熄了刹车灯,忙跟上往前挪。

“但是你不是在吃饭?”陆宛其实有点讨厌这种点一脚刹车挪一步,坐在车上有点晕车,但她也只是皱了皱眉,毕竟晚高峰只能这么挪,否则稍微不注意就会被加塞。

“没事,也没耽误吃饭。”唐锋再次打开副驾驶前的储物篮,拿出一小瓶水给陆宛,“小口喝点水,可以压一压晕车。”

“谢谢。”转动瓶盖,陆宛小口抿了一口水,觉得舒服了一些,她不得不佩服唐锋的观察能力,但她没忘唐锋跟她说他已经叁年没做爱了,这种体贴的男人本该最不缺女友,并且他还能和她毫无犹豫的一夜情,但如果他和她说的是实话,这便很难解释,一个男人,怎么可能守身如玉叁年。

“我约了周末的体检,报告可能周一才出。”唐锋在下一个堵车开始时打破了两人的沉默。

“我也约的周末。”陆宛立刻接话,虽然她完全忘了这事,但想想体检中心很多,约个周末的也不难。

“我下周应该要去广东开会。”

“嗯?”陆宛对唐锋突然报备行程有些惊讶,但瞬间明白了意思,“我周内课还挺多的,而且周内确实比较累,不如我们以后都定在周末吧,节假日看我们个人时间再定,至于周末哪天,看你了,我不太了解医院的休假。”

“所以一周一次?”唐锋再次踩了刹车,左转的绿灯秒数太少,又一个灯没过去,不过他倒是有心思问一句可以看着陆宛说的话。

“额……”陆宛没想到唐锋会反问,实际上短暂地相处下来,陆宛一直觉得唐锋是一个往往倾听多于沟通的人,虽然她也觉得床上的唐锋更加立体,也能说不少骚话,不过日常相处起来,他更像是闷骚,少言寡语,得体。

“我们周六周日会轮流门诊值班,但是排班表是固定的,所以我可以提前告诉你。”唐锋发现陆宛好像对他只是单纯地询问有点想歪了,但多说好像也解释不了什么,只好正经地回答,“手术基本不会排在周末,除非有紧急事件,所以周五晚上,周六和周日,我都可以。”

“好,那我们每周周四再具体定吧,因为我也不确定周末会不会参加什么会议。”陆宛想了想还是接了刚才那个问题的话,“周内也可以,既然我们是……”想说出口炮友或者床伴,但总觉得变成中文奇奇怪怪,陆宛不得不改用英语形容,“我们是dating partner,就各取所需,互相迁就。”

其实越说越奇怪,陆宛觉得自己在给自己越描越黑,这种关系往往应该是尽在不言中,摆在台面上总归是太尴尬。不过她说完也觉得没什么不合适,她很难不想到郑祺的提醒,要避免在这段关系中有任何一方的心动,那就必须要提前说明白,两人不过是为了解决生理需求才凑在一起的。

“嗯,可以。”

唐锋看着前车的刹车灯亮了又灭,灭了又亮,一时也有点恍惚,觉得这几天过得有点奇怪。活了叁十年按部就班的生活,除了牵手多年的女友离他而去短暂地打破了他的生活,好像他的人生一直是一潭死水。但陆宛出现了,改变了他本是平庸无聊的生活。他从没想过会和一个没认识多久的女孩上床,而这个女孩摇身一变成为自己的病人,现在又坐着他的车,他要送她回家。

其实有一点像追求,唐锋想把这样有些荒诞的故事归拢于世俗,但他喜欢陆宛么?他们还不怎么熟悉,该怎么说喜欢,他也不想承认两次上床有点让他喜欢她,但这好像并不尊重她。不过刚才他是有个冲动,想要亲吻她,他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喜欢她的表现,但她的嘴唇,他确实很喜欢。

可做情人,做床伴,做炮友,本应是很少接吻的。

这是周徐曾经在吃饭的时候和唐锋说的,那时他一笑置之,但现在回想起周徐的解释,好像的确如此。接吻是情动,而做爱是欲起。不接吻也可以做一整套,还能做得酣畅淋漓,哪怕两人不熟,也能性事合拍。但接吻,一旦亲吻,便会对视,这时怎会有陌生人间的疏离,一些情愫总会遮掩不住透过眼神奔涌而出。

不过唐锋觉得,眼睛如不会骗人,那陆宛是足够冷静的。他记忆中他们的眼神交汇,陆宛的眼睛好像总是在说,他做爱水平真不错,她很喜欢。这样的喜欢,大大方方,倒显得避开眼神的他心里有鬼。明明他也可以光明正大地表达他的喜欢,他喜欢她滑嫩的皮肤,喜欢她灵动的眼睛,喜欢她与他配合得天衣无缝,喜欢她在床上婉转动听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