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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1 / 2)

他嚎的一嗓子吓了戚简一跳,方黎还是没动静,丁浩洋等不及,上去把方黎从被窝里薅出来。

“丁浩洋…!”

方黎心情本来就不好,又被他强行拽出来,瞪着他。

丁浩洋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方黎,眼神越来越古怪,里头还有种难以形容的激动和欣喜,那眼神看得方黎直发毛。

“你干什么啊!”

看方黎生气的样子,丁浩洋更激动了:“方黎!我想到一个好办法!要是做好了,保准你三个月就能把三千块钱赚回来!!”

三个月能赚三千?

方黎挥开他的手:“你别闹了,我现在没心情开玩笑。”

他已经想好了,他明天就给秦卫东打电话说这件事,然后在学校周边的餐馆找个活儿,工资低他也认了,能赚多少是多少吧。

“别呀!你去刷盘子人家才能给你开几个钱?一个月五十块都是顶天的了!你要是接受我的主意,一个月说不定就能赚到一千块!可不是三个月就能赚回来了?!”

方黎晚上还有课,没心情听丁浩洋天方夜谭,他趿上鞋。

丁浩洋见他不信,赶紧又说:“真的方黎!我没开玩笑,我们乐队之前和一个老板谈好了,过去他的夜总会唱歌,就在西贸路那边,一晚上就给一百块钱!还不算小费,但是人家要求前面唱歌的得是个女的!”

“那跟我有什么关系?”

“以前没关系,现在不是有关系了吗!我们找不到女的,女同学都怕那地方太乱,但是你..”

丁浩洋抓住方黎的肩膀,上上下下看了方黎一眼:“方黎,你就是啊!我觉得你要是戴个假发!往前看一站肯定能以假乱真!不!是一般女的都漂亮!而且你是男的,我们也不怕被占便宜啊!”

丁浩洋明明说的都是中国话,怎么连在一起方黎就一点也听不懂了呢。

他反应了大半天,指了指自己,问:“你,要我,扮女的?去夜总会唱歌?”

“对!就是这样!”丁浩洋激动地说:“怎么样!我早该想到的!”

方黎无法形容此刻的心情,他觉得丁浩洋脑子有点病,而且病得不轻。

“别开玩笑了,男的和女的相差太多了,你当是写故事啊。”

方黎拿上书包,喊戚简:“你去不去上课?”

见方黎要走,丁浩洋赶紧拉住他:“别走啊方黎!我说认真的!我实话跟你说,我姐要嫁人,那家人整天嫌我们家穷,我想给我姐风光嫁了,手头也缺钱缺得很,夜总会这个活儿是我们队长好不容易才托朋友介绍的,多着乐队想要,再晚人家找到合适了,我们再想去就真没了!”

“而且我觉得真没问题,你相信我,那个夜总会我去过,档次很高的,里头没人真听歌,就是找个感觉,你骨架瘦,长得白,化个浓妆,往台上一站,灯光模模糊糊的,谁能看的出来你是男的女的?再说了,你要是肯去,我把我的那份匀给你点,一天给你算四十,你去刷盘子一个月才四十块钱!”方黎脚步顿了一下,丁浩洋这笔账算的一点也不假,外头刷盘子这种活从早干到晚一个月也不过几十块钱,要是去他说的夜总会,一天就是四十,那么一个月就是一千两百块钱..方黎心下惊讶,的确是一个他不敢想象的高工资了。

“一天四十,顶你刷一个月盘子,还不算小费!”

方黎问:“你说的小费,是什么?”

丁浩洋见有戏,赶紧说:“就是唱的好了,那些老板有的会单独再给钱,去那儿都是有钱的老板,最小也是十块二十的。”

方黎有些动心了,要真是像丁浩洋说的这样,那他说不定真的能把丢的钱赚回来,但..他要扮女人,去唱歌..

“可我不会唱歌..”

这点丁浩洋想到了,他拍着胸脯保证:“这个没事!我们有磁带!你放心,到时候我叫哥们给你帮衬着,你就前面对个口型,给我们撑台子就行了,再说了,去那儿玩的老板,谁真听我们唱歌啊!”

作者有话说:

他们都在慢慢找到自己的路,方小黎也是,他从衣食无忧的少东家,到会短暂的教书,到或许短暂的夜校会计。

因为穷,也没有眼界,没人指导,所以不断的在试,错过,也在错误中成长。

秦哥那边最近会遇到很重要的转折。

冲鸭!!

but !!秦哥你在拼事业的时候知道你老婆要去夜总会唱歌吗?(狗头提示)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4章

决定

秦卫东对着电话嗯了一声,又说:“等我回去,你那个夜校就别上了。”

方黎没唱过歌,更没不知道什么是夜总会,他连听都没听过,当丁浩洋第一次带着他来西贸路,他得仰头才能把灯红酒绿下烫金的招牌「金凯娱乐会所」几个字装进眼睛里。

“这里面..是做什么的?”

“有钱老板来消遣的地儿。”

里头传来音乐声,但装潢的金灿灿的大厅里又没人,门口站着四个迎宾小姐,托盘上端着酒,旗袍很短,刚到大腿根儿,方黎只看了一眼就赶紧转开了头。

“还是,还是算了吧..”

方黎掉头要走,被丁浩洋拉住胳膊:“哎呀!好不容易来了!你瞧,这地方装修的多气派,多上档次!这可是咱们这儿数一数二的夜总会了,能给的工资少吗?我真不蒙你!”

“可..”

方黎犹豫,扮女人唱歌,他咬咬牙也就做了,毕竟丢了那么多钱,现在别说让他扮女人,现在就是让他扮成不男不女的上去唱歌,只要能赚钱他也能豁出去。

可这事他没跟秦卫东说,当初他要来县城,是吵着要来上夜校的,要是让秦卫东知道他背着他去夜总会唱歌..

就秦卫东那性子非把他生吞活剥了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