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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2 / 2)

秦卫东看着他:“你睡会,我看完了叫你。”

方黎眼角泛出点点困倦的泪花,他点点头,原本他学不懂这几天都很忧心焦虑,睡不着觉,但现在秦卫东来了,他莫名地就觉得安心了,放松了。

秦卫东会帮他解决一切问题的,哪怕这个问题出在他自己身上。

等方黎睡醒了,窗外的雨停了,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身旁的秦卫东还在专注地看着那本厚厚的会计基础,演算纸用掉了七八大页,方黎撑起脑袋,靠近去问:“你看到哪儿了?”

秦卫东说:“第七章 。”

好家伙,方黎一看页码,书都翻去了三分只二还要多,方黎吃惊道:“你怎么这么快就看到了第七章 了?你前面都看完了?”

秦卫东嗯了一声,时间也不早了,后面的没时间去看,好在前面的不算太难。

他把书推过去:“你那里不懂?”

方黎彻底败下阵来了,他有种深深的挫败感,人和人真的没法比,他学了大半个月,还一团浆糊,秦卫东一个下午就看得差不多了。

不过他嫌弃自己归嫌弃,学费还是不能打水漂,方黎打起精神问了秦卫东好几道习题,秦卫东一一给讲了,跟他说的话,比秦卫东一个星期在矿上说的话加在一起都要多。

不过方黎理解的慢,三道题就讲了快一个钟头。

讲到最后一道,方黎脑子已经有些超出负荷的迟钝,他有些烦躁:“为什么不能记贷?”

秦卫东皱了一下眉,方黎问的问题是很基础的问题,但他面上没有显露,还是十分耐心地把书翻到了最前面,给方黎讲。

方黎听不进了,吐了口气,趴在桌子上:“..我大概是个榆木脑袋,早知道这样,当初应该让你来学,我来,白交了学费..”

秦卫东看出方黎不想学。“不想上了?”

方黎懒懒哼哼的「嗯。」了一声,抬了抬眼皮,很委屈地对秦卫东讲:“你辛辛苦苦赚得钱,给我念书,我念不会,学费要打水漂了..”

秦卫东索性合上了课本:“那正好,不想上就跟我回去,学这些东西也什么没用。”

这是秦卫东的心里话,他打心眼里觉得方黎搞这些就是过家家,他从来没打算让方黎赚钱,只不过他没说,方黎愿意来就来吧。

方黎就是和秦卫东开玩笑的,他不知道秦卫东心里如何想的,他笑了一声,下巴枕着手:“什么呀,跟你说着玩呢,放心吧,学不会我就是不睡觉也要把它给弄懂了,把学费赚回来。”秦卫东十分不赞同:“晚上不许熬夜,九点钟就睡觉。”

方黎点点头,又小声讲道:“你老这样,我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他什么时候才能像秦卫东一样,担起一个男人的责任来?

秦卫东晚上和方黎在学校食堂吃了碗面,是方黎最近胃口最好的一顿,吃完饭,秦卫东回了矿上,方黎继续在夜校上课。

矿上的开采期在六月份时基本收尾,这个进度比徐建川预想得快了太多,尤其听到选练厂老板打着包票说这批矿的品位没问题之后,让徐建川愈发觉得秦卫东这个小子的能力不一般。

其实徐建川生意场上的路一直不太顺,全依仗着有位在位的好姐夫,这次意外用了秦卫东,让徐建川头一次感受到什么叫做用对了人,能事半功倍。

秦卫东每个月去看方黎的时候都会给方黎带生活费,还有一些生活上要用的东西,方黎很少自己去买,徐建川把一些中品位的矿石卖掉,通过长定的火车站,再卖到其他地方,倒手又能赚不少,他把这件事也交给了秦卫东去盯,秦卫东要在选炼厂和运输线上来回跑,每回都是挤出时间来看方黎。

方黎也心疼秦卫东,好几次秦卫东等着他,在货车上都等的睡着了,那是秦卫东短暂的休息时间,方黎心里琢磨着怎么才能帮秦卫东分担一些,夜校这条路短时间短时间赚不了钱,还得花钱,他心里想着,宿舍后面是片荒地,蚊子嗡嗡叫得他睡不着觉,他正打着蚊子,大半夜的,宿舍门突然被大力的拍响了。

“开门!开门!”

一个醉醺醺的嗓音响在门口,下铺的戚简醒了,他下床拉开灯,打开门。

门口的人喝得烂醉如泥,直接滚躺了进来,戚简吓了一跳:“丁、丁浩洋?”

他一进来,宿舍里全是酒味,方黎熏得慌,抓着头发从床上坐起来:“他谁啊?”

戚简指了指那张空了几个月的床铺:“他,丁浩洋..”

方黎被吵叨睡觉,烦死了,丁浩洋又喝的不省人事,俩人合力把人搬上床,丁浩洋的鼾声打得震天响,方黎骂娘的心都有了,团了两团卫生纸塞进耳朵里才勉强入睡。

等天亮了,丁浩洋头疼欲裂地睁开眼睛,才想起来昨晚自己回学校了,他看了一圈宿舍,戚简不在,只有一个他不认识的,正坐在桌前翻着书。

“不好意思啊哥们儿,昨晚上我喝太醉了,”

方黎没好气地抬起头,丁浩洋看着,一愣,觉得这位同学长得..也太漂亮了点,红唇齿白的,他说不上来那种感觉,就好像打眼一晃雌雄莫辩似的,尤其是那双这么看着他的狐狸眼。

“我操,你是男的?”

丁浩洋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问完他就后悔了,这不放屁吗,不是男的能在男生宿舍?他刚想解释,一开口,胃里的东西就往上顶。

方黎呵了一声,更没好脸色了:“酒没醒就再醒会儿,要吐去外面吐,别吐屋里。”

“啊..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肯定是没醒酒,眼花了都..,对了,同学,你是长华的学生?怎么以前没见过你啊?”

“夜校的。”

“哦哦哦,我说呢..”

丁浩洋经常不在学校,他自诩浑身都是文艺细胞,特别是音乐方面,他背着家里白天不上学,和一群狐朋狗友搞乐队。

他从床边歪倒的背包里掏出吉他,跨在身上,刚弹一个音,方黎就再次抬起了头。

丁浩洋连忙说;“忘了忘了,是不是打扰你看书了,那我走了啊。”

“没有,”方黎说,他的目光下移,丁浩洋一眼就知道他是在看自己的吉他,丁浩洋笑了笑,拍了拍吉他:“这个是吉他,你听过天王陈磊生的歌没?他是我偶像!他最喜欢一边弹吉他一边唱歌,就这样,”

丁浩洋说起就止不住,他的手摁在琴弦上:“我哥们都说我唱歌像他,我给你唱个他的野玫瑰啊。”

丁浩洋盘腿坐在床上,他指尖弹出的旋律由浅入深,他唱着,方黎的眼睛不自觉地落在那把吉他上,他心底的某根弦,好像随着那根被拨弄的琴弦,微微动了一下。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