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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董,已成既定事实,现在说什么做什么都晚了。”

他劝着,人倒还是带着几分对他的内疚的。

尹新龙是已经彻底撕下了伪善的面具,使劲挣扎着想把手抽回来,对温席远道:“就算录音里说的是事实,又能怎样?现在木已成舟,温启明的股权已经属于我……”

“谁说木已成舟了?”温席远淡声打断了他,声音不大,却将所有人注意力全吸引到了他身上。

温席远没看众人,一把扔开了尹新龙的手,转身,“啪”一声在笔记本电脑键盘上一按。

他身后偌大的投影幕布上,《公司章程》几个大字被打在了幕布上。

下面跟着两行小字。

“第四节 股份转让

第28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驶优先购买权的,若其中一人为原股东家属,即使对方为指定受让方,依然享有最优先购买权。”

温席远扫了眼众人:“这是十年前公司股东会议修改通过的公司章程,在座各位大部分应该有参与过那场会议,表决通过也是你们投下的赞成票,都还有印象吧?”

众人面面相觑,而后争相点头,原本还凝重的脸上已经开始有了松口气的迹象,除了背刺温启明那几人。

尹新龙面色则是一下变得煞白。

温席远黑眸直直转向他:“尹总,我记得当年您是最积极促成这个条款改动的股东之一,您不会忘了这个事吧?”

尹新龙面色已死白,紧抿着唇说不出话。

他确实是忘了,还忘得很彻底。

公司章程多是制式模板,没有人会刻意去阅读了解公司章程。

但温席远提醒了他,华言在十年前确实改动过一次公司章程。

当年公司两个大股东合谋差点把温启明给弄进牢里。在温启明被拘留期间,华言群龙无首的时候,那时的温席远虽以代理董事的身份进来,但那个时候的他太年少,表现也卑微懦弱无主见,没有人把他放在心上,只是公司签章还在他手上,其他人也只能先哄着他。

当时拆分华言的另一个策略就是先把公司章程给改了,那时华言的公司章程就规定了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同样需经过股东大会超半数的股东同意,他们改动这个条款不成才去动了另一个,把“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时需先协商,协商不成再按照出资比例来决定”简单粗暴地改成了同等条件下原股东家属优先购买。

那时的温启明虽然还是公司最大股东,但比例拉得不大。其他两大股东在条款改动后结成了儿女亲家,算是家属,这个条款一改,两家股东一整合,股份就反超了温启明,因此趁着华言群龙无首时促成了这个章程修改协议,尹新龙便是其中的推动者之一,温席远也顺水推舟地促成了这个事。

但谁也没想到,温席远促成这个事之前,已经偷梁换柱成立了新公司全资控股华言,华言被新公司全资控股,那两大股东还没机会完成股权整合就被踢出了局,还被以职务侵占送进了监狱,至今还在牢里蹲着。

十年的时间,尹新龙已经不记得这个小插曲,他没想到当年一时的跟风会给自己埋下这么大一个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