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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开门的时候,我忍不住用手掌贴着门摸索了一下,将熟悉的触感从记忆深处唤醒,就像是一种仪式。

寻着从后厨传来的动静,我找到了大叔,发现他正弯着腰艰难地把一大袋洋葱往柜子里塞。他的肚子太大了,以至于必须憋气猛吸,面皮上泛出红。

“我来吧……”

我很自然地伸手,替大叔完成了这项工作。

大叔意外地扭头看了我一眼:“小织今天怎么来这么早?”

“没什么事就来了。”

我想了想,试探着问道:“孩子们怎么样?”

「孩子们」这个词尚未出口时,我感觉一阵因为陌生而带来的艰涩,但真说出口的感觉却意外顺滑。

大叔用手撑着柜子站直,喘了口气回答:“孩子们当然是老样子,还能有什么不同?依旧是一帮调皮捣蛋无法无天的烦人精。不过这会儿他们正睡着呢,也只有睡着了的时候让人省心,像是小天使。对了,小织还没吃早饭吧,我给你做?”

我们之间连「老样子」这个词都不用提,大叔就默认给我做了激辣咖喱,味道非常之完美,两边世界大叔的手艺都是顶尖。

我珍惜地刮净了盘子,确保一点也没有浪费。

大叔就在一边,见我这样笑起来:“没必要吃这么仔细吧。”

我认真回答:“美味是绝对不能辜负的。”

现在心心念念的咖喱已经吃到了,接下来要做什么呢?

我步伐轻轻地走上二楼,以免脚步声太重吵醒了还在熟睡的孩子,记得「故事」写过这个地方有孩子们的起居室,还有杂物间。我先钻进了杂物间,一样一样熟悉里面存放的东西。

这感觉有点像是寻宝。大叔的杂物和另一个我的杂物混杂在一起。但又不是完全混在一起,大致上各自占据了一边。

烟和枪都顺利找到了,收在孩子们够不到的高处,放得有些随意。

我把各种杂物都规整了一下,一边研究一边试着给枪保养,然后装上子弹带到身上,烟则是擦去表面的灰尘放回原处。

两秒之后,我很不放心地又把子弹一发一发全退出来,只在身上留一把空枪。

最终,我在这项寻宝活里找到了最值得惊喜的东西——那是由上中下三册拼组而成的一本书,作者是夏目漱石。

书被保护的很好,用牛皮纸包裹得严严实实,拆开它就像拆开一件充满心意的礼物,对我来说也是最心仪的礼物。

找到了这个,我就知道我必须立刻展开阅读。因为我根本忍不住!

我早就想知道它到底是什么神作了,居然让另一个我痴迷到果断换工作,还直接萌生出写作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