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锦没说话,只是取来干净柔软的毛巾,覆在他灼伤的皮肤上,把上面的水珠轻轻吸g,再用棉签为他抹上药。
“阿锦,你别不说话呀。”
陆嘉笙心虚地低着头,连跟她对视都不敢,像是个犯了错的小孩子。
“我,我知道错了。”
不自量力。
时锦没理他,等两只胳膊的创面都涂好了药,她才问:“就算是吃腻了小雷做的口味,至少还能点外卖吧?实在不行,再招几个新的厨师,干嘛非要亲自下厨呢?”
不能做这个,不能做那个。
自从残疾以后,陆嘉笙发现,原来从前很多轻而易举就能做到的事已经成为奢望。
“不,那怎么能一样呢?”
陆嘉笙语气中有怀念,有不好意思,还有一点说不出的骄傲。
“你说过,你最喜欢吃我做的菜的。”
所以,他还想为她再做一次。
时锦的心软了下去。
“你还记得呀……”
那时候,时锦和尼古拉斯赌气,饭不好好吃,觉不好好睡,每天睁眼第一件事就是去工作室g活,忙到半夜才回公寓。
陆嘉笙心疼她,替她料理好穿衣吃饭一系列生活琐事。
可是,时锦还是很少吃饭,最后累得脸上都没几两肉。
“阿锦,你太瘦了,一天就吃那么点,怎么行呢?”
时锦苦着脸,说:“可是真的很难吃啊!”
陆嘉笙愣住,从此之后开始琢磨菜谱,逛菜市场,为她备好一日三餐。
直到后来,中国留学生的小圈子背后都管他叫陆妈妈,说他一点出息都没有,整天就知道围着女朋友打转。
对此,陆嘉笙并不在意。
“阿锦,你不是说过吗?你想成为官金斯伯格那样的人。”
在时锦问起他的时候,陆嘉笙是这么回答的。
“我啊,我想成为金斯伯格丈夫那样的人,一直相信她、支持她、爱护她,为她扫清事业上的所有障碍,在她获得荣誉与掌声的时候,永远坚定地站在她的身后。”
他不是没有雄心壮志。
只是,他明白,时锦才是那个更有天赋、更有才华、更可能在建筑行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的人。
玫瑰开出的第一朵花就是玫瑰。
他要做的,是让这朵玫瑰绽放在世人面前,而不是让它腐烂于家庭琐事之中。
“我怎么会忘呢?”
黄色的药膏味道有些刺鼻,时锦闻了,鼻头发酸。
他没忘,她当然也没有。
毕竟,时锦回国之后开的设计所就叫做“Jin’s比urg”,Jin是她的名字,比ur勾在德语中是城镇的意思,两个词合在一起,同时也是在向金斯伯格致敬。
“阿锦,要加油呀。”
她抱着他,久久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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