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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可以护住亲人,我本可以拥有爱人,如果我能回到十年前,该有多好?

至于重生这个主题就不能写的太过露骨,蔺洵只虚虚说是神佛庇佑,让主角或者灵光一现的画面,给她示警。这种画面如果不够细心的人很容易忽略过去,可主角次次都抓住了它。

为了避免别人把主角的故事投射到他身上,他特意换了性别,把故事的主人翁换成女性,女主本是官宦小姐,可是幼年丧母,少年失弟,快出嫁时父亲死于赈灾途中,命途坎坷,最后青灯古佛了此残生。

她在佛前跪拜含笑而逝后,眼睛一眨竟然回到正年少时,奶嬷嬷含笑踏进屋请她去饮糖蒸酥酪....

故事的主角懵懵懂懂,只以为这里是梦中,她逐渐遗忘后来的事情,真心实意的以为这就是她的童年,直到她母亲将要去寺庙上香时,她心脏猛跳脸色发白,母亲担心她就留了下来。

刚刚写到这里,蔺洵数了数字数,已经足够近三万字,他就愉快的当起断章狗,把故事停在此处,勾的人心痒痒。

没办法,这些时日除开码字,他还会趁着日头晴朗出去走走活动气血,旧血不去新血不来,久坐不动身体怎么好的起来?也不指望这身体能骑马打仗,至少不能气喘吁吁吧?一连十几日坚持下来,他觉得身体好多了,呼吸间也不再急促,更不会半夜惊醒。

带着自己的手稿,蔺洵再次去了上次那家笔墨店,做生不如做熟,他还觉得跟那老板挺有默契的。

老板看着他带着手稿而来要刊印,心里还嘀咕怕不是曲高和寡?他知道很多书生的调调,自以为才学出众技惊四座,叫人一见就惊掉眼球。但话本属于通俗文学,越是简单好读越是受欢迎,最好贩夫走卒都能明白,那才算的上一本好书。

不过接过底稿后,老板在心里打定主意,他才不会多嘴得罪财神爷,等刊印后售卖不出,财神爷自己就回过味来。再说财神爷十分富裕,说不定自印自赠呢!

老板早年读过几年书,屡试不第后才接手家里的店铺,他鉴赏能力不错,不然也不能把店铺经营的有声有色。他看开头,喔,是个官宦小姐的故事,可千万别写什么私奔啊后花园谈情,他害怕愤怒的小姐们砸了他的店。

之前的话本老是爱写这些,书生们倒是痛快了,可偶尔过来买话本的小姐们气的撕了书扔到他面前,这不是平白编排她们清白嘛!

作者有话要说:红楼们有段贾母关于后花园才子私会小姐的话特别有意思,在第五十四回 。

第五十四章 平妻之子(四)

老板深谙做生意技巧和客户针对方针,吃亏之后就再也不会对小姐们推荐这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