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来的路上云集还为丛烈偷喝药这事跟他吵了两嘴。
云集不明白为什么丛烈这么大人了,怎么会连药是什么味都好奇。
“我早上起来别说饭,连口热乎水都没找到!你在家里怎么过日子的?你胃不好还敢喝凉水?而且那破药我也只喝了你一小口,苦都苦死了!那是给人喝的吗?你每天都得喝那个吗?”丛烈愤愤不平地回嘴。
“我求你住我家了?我欠你的?你一睁眼就得好吃好喝伺候着?缺个人给你换尿介子吗?”云集听他说话就是火上浇油。
结果吵到一半丛烈没声了。
云集还以为他在生闷气,结果一看他是难受得说不了话,整张脸憋得通红,额头上的青筋都冒出来了。
当时云集除了催司机,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两只手像是擦不干,不停地出虚汗。
他从来没觉得医院那么远。
医生跟他解释:“过敏程度可能受很多因素影响,劳累或者着凉,都有可能会加重病情。不过像他这种情况,及时得到处理,基本不会有什么危险,只要日后远离过敏源就行了。”
“那他什么时候能醒呢?”云集问道。
“这个不好说,但一般患者都能在两个小时内苏醒。”医生看了一眼表,“应该快了,之后再观察两小时就可以了。”
等医生离开,云集回到病房,站在床边看着昏睡的丛烈。
刚才在车上的时候,他急得感觉心脏都要从嘴里跳出来了。
重生以来他以为的所有不在意,都在那一刻几乎烫得拢不住。
但是他曾经多卑微啊,也曾经多不值得。
他一点也不想再变成那样。
上辈子丛烈也偶尔生病,有一场小感冒,他发烧三十七度一。
这种程度的小毛病放在云集自己身上肯定是不在意。
他烧到三十八度五了还被云世初押着到码头上点货呢。
那时候他一身质地最精良的薄呢西装和手工羊皮鞋,一侧有人举伞,一侧有人点烟。
要是他没在大年初一的鹅毛大雪里冻得脸色泛青,应该也算是有派头的好光景。
云世初是怎么说的?发烧的人就得降温。
所以对于所有的小伤小病,云集的态度都是扛一扛就过去了。
发烧扛一扛就过去了。
胃疼扛一扛就过去了。
他自己扛惯了,逐渐也不觉得有什么。
就像云世初说的:“一个男人喝点酒算什么,发点烧算什么?轻伤不下火线,不然这不舒服要嚎两嗓子,那不舒服要休息几天。说白了什么病,都是懒病!”
但是云集怎么可能用云世初的标准来衡量丛烈?
丛烈发着烧,云集满心满意都是怎么让他稍微舒服点。
他自己几乎不会做饭,印象里丛烈也从来没在家做过饭。
他想丛烈生病的时候,自己能为他做的就是做一餐吃着舒服的饭。
那天他也让阿姨做了些吃的,以防自己翻车了丛烈没饭吃。
他炖了一锅鸡汤,炒了一碟油麦菜一碟小青瓜。
方法都是他从网上现学的,一顿饭做下来切破了两根手指头,手腕上烫出来一溜血泡。
好在他做完一尝,发现很是那么一回事儿。
不咸不淡,所有的菜味道都刚刚好。
他嘴巴极挑,一般来说他觉得可以就一般人都应该觉得难吃不了。
等把菜都摆上桌,他喊丛烈起来吃饭。
丛烈用被子蒙着头,“没胃口,你自己吃吧。”
“你起来尝尝,没准儿会觉得好吃呢?”云集摇了摇他的被子。
“别烦我,我不想吃。”
云集只好自己回到外面,把所有菜都用保鲜膜仔细包起来。
他想丛烈应该是不舒服所以不想起来,可以等他想吃的时候再给他热热。
过了没一会儿,他就听见卧室里有动静。
他轻手轻脚地走过去,发现丛烈在换衣服。
“等会要喝药了吧?先吃点东西吗?”云集充满期待地问他。
“不用,我出去吃。”丛烈自顾自地套上卫衣,一眼都没看他。
“出去吃?”云集走过去,“你还在发烧,要去哪儿吃?”
“我朋友今天过生日,我过去跟他们热闹一下。”丛烈在衣帽间挑了一块表,戴上了围巾和墨镜。
“欸不是,你等一下。什么朋友啊?非得在你生病的时候喊你喝酒?”云集皱着眉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