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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2 / 2)

不管是丛烈快饿死了,大中午就得把晚饭定下来,还是他作为一根天菜级胡萝卜适应不了被驴拒绝,云集都不是很在意。

今天他就是要把丛烈的台词占了,“算了,你自己吃吧。”

丛烈似乎没想到会得到这么一个回应,眉毛一挑,语气冷下去,“什么?”

云集把他和在一边看热闹的弟弟一块往外轰,“都滚蛋吧,我今天的话说完了,有什么事儿明天再说。”

他想一个人待一会,把重生这件事从头到尾理一理。

云舒和丛烈对自己的待遇都很吃惊。

“哥,我还想带你出去吃饭呢。”

“……”

“我泡泡面,刚说了今儿不出去。”云集揉着脖子松了松肩膀,“滚,别让我说第三遍。”

云舒瞪了丛烈一眼,捡起自己的书包溜边跑了。

丛烈还在大门口站着。

云集冲着他笑笑,语气很客气,“听不懂人话?”

他上辈子就不是个很客气的人,所有的周全都给丛烈留着。

但是他的周全就像是破笤帚,除了他自己,没人珍惜。

原来死亡真的是非常短暂而锋利的东西。

它倏地把人的幻想割破,原先以为是蜜糖的东西,原来不过就是疮里的脓。

流出来,梦就醒了。

把前面那一生倒着看回去,云集都觉得自己不堪入目。

别人都把“看不上你”贴脸上了,他还死皮赖脸往跟前儿凑呢。

好在他那点不值钱的喜欢,上辈子就掂量出来斤两了。

这辈子他一定有自知之明。

丛烈的眉头紧皱着,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云集,你为什么不跟我出去吃饭?”

这才是正常的丛烈。

骄傲,直接,不容拒绝。

当然,从前云集也没拒绝过他。

但是既然要退场,总要有个开端。

“你是在跟我闹脾气吗?”丛烈盯着他。

那双眼睛雪亮雪亮的,曾经让云集想起来春夜里初融的河流。

也就是那么一双眼睛,让他俗不可耐地一见钟情。

他没想到丛烈会这么敏感。

从前他在丛烈耳朵边暗示一万次想戴情侣对戒,那边可是一点信号都收不到。

虽然理解的方向不那么对。

分手这事,云集原本是想徐徐图之。

很主要的一部分原因是他根本不敢确定现在这个时间点他俩到底算是哪种关系。

按照上辈子来说,他俩一起吃过饭、上过床,他肯定是以男朋友自居的。

但是他现在不敢了,可能在大明星丛烈心里,他只是一个过于狂热的粉丝也不好说。

可刚刚丛烈一上来就把他给问懵了。

闹脾气?

看见他没说话,丛烈的表情稍微缓和了一点,“今天晚上五点我彩排结束,六点大概可以到店里,你可以在店里等我。”

云集的第一反应就是丛烈听不懂人话。

但是他稍微一琢磨就明白了。

他上辈子对丛烈太百依百顺,丛烈让他往东他就不会往西。

哪怕东边是个捕兽夹子他都义无反顾地往里踩。

这就是鬼迷心窍吧。

“行。”云集随口答应了一句。

他觉出来丛烈今天就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只想让他赶紧走。

一米八大几的个子,跟个门神似的在那堵着,看着都碍事。

等丛烈走了,云集重新趴回了床上,努力回想这个时间节点时自己的状态。

三年前,他还没跟丛烈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