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写得遒劲有力。
“你字写得真好看,跟你人一样好看。”
林颜脱口而出的话让隋琛脸微微一红,耳垂都被红磨坊染上了几分颜色。
她这要是当了皇帝,肯定是昏君,整天抱着美人为所欲为酒池肉林的那种。
林颜轻咳了声,“我也没想到会发生这事,但都这样了咱俩就凑合过吧。虽说要结婚,但我还是想要跟你约法三章。”
林颜克制自己不当昏君,得理智。
约法三章。
隋琛抬头看向倚在桌边的小村花,“哪三章?”
“往后你帮我洗衣做饭干活。”林颜掰着手指头算,既然要英年早婚那就肯定要从头培养老公。
一定要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暖得了床的那种三好老公才行。
隋琛默不吭声。
这反应……林颜觉得可能是自己要求高了。
她想了想,走到隋琛面前伸出一双手,“你看我的手好看吗?”
女孩子的手纤细白嫩,柔若无骨。
若是用来写字,应该很不错。
林颜拉过小马扎坐在隋琛对面,“别看这手长得好,其实一点力气都没有的,用来写写字拿拿书本也还行,干活时不成的,洗衣服都洗不干净。我怕我做饭的话回头拿不稳锅碗瓢盆,这要是都摔了往后咱们可怎么吃饭呀。”
青年觉得大腿内侧那块红肿疼痛加剧,那是今天上午被人捏的。
始作俑者刚巧姓林,就坐在自己面前。
或许这疼痛是错觉,她真的一点力气都没有。
隋知青声音都透着几分沙哑,“那这些我做了,你做什么?”
林颜眨了眨眼,“帮你学习好不好?我三代贫农根正苗红,帮你思想进步搞学习怎么样?”
帮他学习。
隋琛迎上那一双诚挚的眼眸,曾经如小鹿般不安的眼眸仿佛只是他的错觉。
如今的林颜,真诚又热烈,让人说不出拒绝的话。
隋琛听到自己的声音,“好。”
“那就这么说定了,我相信隋知青你的为人,那咱就不立字据了。”解决了一件人生大事后,林颜又想起了什么,“对了,我堂姐林爱芬要跟回乡探亲的赵营长结婚了,等回头我带你去吃酒席,有大鱼大肉咱们也沾沾喜气,顺带着打打牙祭。”
林颜离开了,只是年轻姑娘的声音还在隋琛脑中回荡。
“我带你去吃酒席”、“沾沾喜气”、“打打牙祭”。
每句话都不能再离谱。
以至于当隋琛回过神来,看着信纸上还算新鲜的字迹时,他觉得自己也被林颜感染的有些疯癫——
爸爸,近来可好?妈妈和妹妹的身体可还好?我在这边一切都好,只是近来添了一桩喜事,要与当地的一位姑娘成婚。</div><div id=lineCorrect></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