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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节(2 / 2)

段阳第一次见到百里渡月,眼睛都直了,没想到系统给他的任务目标长得居然如此绝色。

桑非晚盯着百里渡月漆黑的眼底看了片刻,最后断定现在执掌身体的是恶人格,微不可察笑了笑,然后掀起衣袍下摆,从容跪地:“非晚见过城主。”

他好似画中人,一举一动行云流水,带着说不出的雅致。眸中墨玉流光,低眉浅笑之间连殿阁都亮了几分,只让人忽然懂了“蓬荜生辉”四字是何意思。

高座上的男子看了桑非晚一眼,忽然觉得有些眼熟。后知后觉想起他就是后院那群美人中最闹腾的一个,腹内草包,胸无点墨,便如美人有皮无骨,有肉无魂,实难入画。

可今日一瞧,反倒多了几分灵韵。

百里渡月在众目睽睽之下起身离座,负手步下台阶,绯红的衣袍下摆擦过地面,逶迤而过,发出轻微的声响。他行至桑非晚面前,听不出情绪的出声问道:“画是你蹭花的?”

侍从举着那幅画上前,墨痕比白日更加突兀。

桑非晚不急不缓道:“非晚确实打扫过书房,却并未弄脏画卷,请城主明鉴。”

百里渡月的想法和众人一样,怀疑是桑非晚故意陷害段阳:“你说你不曾蹭脏画卷,有何凭证?”

段阳因为平日“老实”,反倒躲过一劫责问。

桑非晚:“城主作画用的是无痕墨,我见画上山峦笔触浓重,轻灵未显,便知墨痕未干,故而打扫之时慎之又慎,又怎么会故意蹭花画卷。”

百里渡月闻言似乎是轻笑了一声:“你倒是识货。”

他指尖修长冰凉,忽然勾起桑非晚的下巴,意味不明的直视着对方。然而那双眼睛落落大方,坦荡至极,不见半分心虚慌张。

几息之后,百里渡月慢慢收回了手,意有所指:“既不是你,那便另有其人。”

这下慌的成了段阳,他急匆匆下跪,拱手行礼:“城主,我实在不知画卷为何会被蹭花,请城主明鉴!”

他话音刚落,手腕忽然被人攥住,下意识抬头看去,却猝不及防对上了桑非晚那双令人捉摸不透的眼睛,只见对方勾唇笑道:“是啊,城主,段阳定然不是故意蹭花画卷的,我猜他应当是打扫之时不小心蹭到了袖口。”

众人闻言循声看去,却见段阳的袖口和指尖赫然有一小块黑墨,不由得齐齐一惊。

种马小黄文的男主都用下半身思考,段阳自然也聪明不到哪儿去,他慌张想缩回手,结结巴巴解释道:“这块墨迹是我昨晚在屋内练字时不小心蹭上的,不是、不是画上的……”

段阳解释的声音戛然而止,因为他忽然看见桑非晚面对自己,无声动了动唇,笑着用只有他们二人能听见的声音怜悯道:

“蠢货……”

“我都告诉你那是千年墨了,纸上虽不易干,却沾肤难掉,墨痕千年不褪,你怎么会蠢到用手去蹭墨迹呢……”

“墨痕若是洗不掉,你岂不是自寻死路……?”

话至此处,段阳的心忽然凉了半截,他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被桑非晚反将了一军,不由得恼羞成怒,直接伸手揪住了他的衣领:“桑非晚!你故意害我是不是?!”

桑非晚闻言故作吃惊,似乎有些诧异:“段阳,我怎么会故意害你呢,既然那墨痕是你练字时不小心蹭上的,你向城主解释清楚就无碍了。城主宽宏大量,定然不会责怪你的。”

段阳一把将桑非晚推倒在地,气得就要抬拳揍他,然而还未来得及动作,只见百里渡月掌风一击,段阳的身形便陡然飞出去数米之远,重重撞在了柱子上。

“砰”的一声闷响,殿内众人俱都吓了一跳。

百里渡月收回手,声音好似簌簌落雪,清冷听不出情绪:“来人,将他带下去洗净墨痕。若洗净便罢,洗不净……”

他顿了顿:“便把皮剥下来。”

段阳面色煞白。

原著cp就被桑非晚这么一招拆没了,别说共续前缘,不成为生死仇敌都不错了。

桑非晚倒也没真的想弄死段阳,撵出府去便罢。眼见段阳被侍卫拖出去,他缓缓跪直起身形,忽然拉住了百里渡月藏在袖袍下冰冷的手,出声道:“城主,段阳非是有意,不如饶他一命?”

百里渡月察觉到指尖传来的温热触感,无意识皱了皱眉,下意识低头看去,却见桑非晚正对着自己笑。温润如玉的眼底暗藏幽深,让人窥不透彻。

“那画或还有救……”

桑非晚声音低沉,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尾指在百里渡月掌心轻轻划过,带来一阵悸动的微痒,

“城主不如让我一试?”

百里渡月本能想抽回手,桑非晚却胆子奇大,竟是直接扣住了他的指尖,缓缓收紧,意有所指的低声问道:“城主怕什么?”

系统隐在暗处,眼见原著主角被桑非晚三言两语解决,心中不由得暗自诧异。然而再定睛一看,忽然发现桑非晚这个人物似乎比段阳还要危险数十倍。于百里渡月来说,也不知是福还是祸。

第219章 作画

桑非晚的父母都是风流种子。

他从记事开始, 就目睹母亲在各色男人之间调笑纠缠,父亲也总是隔三差五带着不同的女人回家。虽说歹竹出好笋,可也有句话叫近墨者黑, 在他们耳濡目染的熏陶之下, 桑非晚对于“调情”之道可谓无师自通,甚至颇感兴趣。

不过他只懂“情欲”, 而非“情爱”, 一字之差, 天壤之别。

书中主角的秉性并不一定代表着作者的性格,但不可否认,多多少少都会影射几分。例如《贪欢》这本书的主角段阳隐隐就和桑非晚有几分相似, 都是心性凉薄之人。区别在于前者喜欢“缠身”, 而后者喜欢“勾心”。

那是一种很矛盾的心理。

桑非晚幼时就明白“欢愉”这两个字所带来的力量, 不仅可以让人意乱情迷,更能让人理智尽失, 抛家弃子。他一面饶有兴趣,一面却又觉得厌恶,故而这么多年,只喜欢逗弄人心,对于“情欲”之事却从未沾染。

但有些人天生就是无师自通的。

桑非晚跪在大殿之内, 似乎一点也不惧怕那位在北域执掌生杀大权的王。他仰头看着百里渡月, 修长温热的指尖在众目睽睽之下勾住对方的手, 继而缓缓收紧。一截绯色的暗金纹路袖袍顺势滑落而下,掩住了他们交握的动作。

“非晚也略通画技, 城主不如让我一试?”

他此言一出, 殿内侍候的仆从险些笑出声来, 谁不知道桑非晚胸无文墨, 是个十足的草包。他被献入王城当日,因容貌殊绝,曾得城主召见一次,结果不仅没出风头,反而闹了个大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