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站在院子中间,互相对峙着,都知道已经到了决战时刻,输赢在此一举。
几秒钟后,程真心却忽然扔下簸箕,朝沈昼勾勾手指:“算了,不打了,我认输。你过来,我替你拍一下身上的雪。”
沈昼点点头,依言扔掉笤帚,走向程真心。
而就在他快到程真心面前时,程真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出腿,迅速铲向他脚底。
铲一下,没铲动。
又铲一下,还是没铲动。
“嘶......”程真心急了,“你......操......”
没等说完,眼前天旋地转。
沈昼扳着他肩膀,直接把他摔进了雪堆里。
不过大概是良心发现吧,在他后背着地之前,沈昼用胳膊托住了他脖子和后脑,导致雷声大雨点小,除了沾满身雪沫之外,不疼不痒。
正好程真心闹累了,干脆呈大字型赖在松软的雪堆里,不起来了。
沈昼见他不动,也收回手,坐在他身边。
程真心望着天空,气喘吁吁:“沈昼,我可能不是人,但你是真的狗。”
“算人者恒被人算,你没听说过么?”
程真心确实没听说过,他想了半天,意识到这可能是沈昼自己为了怼他现场组的词,“靠”了一声:“我记得你高中特正经,也不怎么说话,什么时候学这么贫的,竟然还敢跟我打雪仗,快如实交代!”
沈昼停顿几秒,没错,他也发现了,和程真心在一起时自己特别放松,和别人在一起则没这种感觉。
他不想回答,低下头,替程真心擦掉脸颊沾上的雪沫。
程真心被弄的有点痒,想拍他的手,抬起头,却见沈昼睫毛向下垂着,已经快被雪压塌了,围巾也湿了一半,再在外面待几分钟,怕是要冻成硬邦邦的冰坨坨。
有些人,即使自己满身风雪,也要为他拂去身上那一点微不足道的尘埃。
这一刻程真心忽然懂了——并不需要时间,也不需要理清自己,因为那个人值得喜欢,他就该不管不顾的去喜欢、去爱。
“沈昼,”他握住对方的手,“下周找天时间,跟我出去吃饭。”
他要给沈昼一个正式又浪漫的告白。
“好,”沈昼十指交叉,反握住他的手,把他从地上拉起来,“再待会儿该感冒了,进去吧。”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