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毕,他跳下车,紧紧领口:“说起来我好像已经好久没爬山了,走吧,Gogogo!”
这座山不高,平时常有本地人来玩,政府便出资修了石板路。恰逢雨后,整座山都弥散着一股青草味,让本来昏昏欲睡的细胞纷纷活跃起来,连带着整个人都神清气爽。
程真心打头走在前面,越走越快,越走越开心,以至于后面的沈昼不得不提醒:“慢点走,路滑。”
“没关系,”程真心回过身,面向沈昼,“你看,我不仅能正着走,还能倒着走。”
边说话,他边演示动作似的前后甩手臂。某下甩的太过用力,不小心碰到了沈昼。
“等等,”沈昼叫住他,“伸手。”
程真心依言张开五指:“怎么啦?”
沈昼捏了下他手心,那是一双没吃过苦的手,柔软且细腻,带着几分凉意。
“冷怎么不告诉我。”沈昼脱下外套,披到程真心肩上。
“我手凉是因为山里露水重,不是因为冷,你快拿回去。”
“穿着吧,”沈昼摇摇头,顺便道,“你摸下口袋。”
摸口袋?里面有什么?
程真心好奇心被吊起来,把手伸进大衣口袋。
然后从里面摸出来一瓶......温热的牛奶。
“你的早餐,喝了能暖和点。”
“这样啊.....”程真心揉揉耳尖,“可我觉得有点抠,堂堂沈总,早餐只给一瓶牛奶。”
沈昼:“不要还我。”
程真心甩下一句:“我才不还,有得喝总比没得喝强”,撒丫子跑了。
眼睁睁看着那头小灰毛消失在雾气中,沈昼笑着叹了口气,加紧步伐往前追。
剩下的路是边嘬奶边走完的。
沈昼说的没错,喝过热乎的东西,身体确实会暖和很多,连一直凉飕飕的手也热起来了。程真心舒服地伸了个懒腰,随即后知后觉地意识到:
大凌晨的,商店都没开门,这瓶热牛奶八成是沈昼从酒店带出来的。
四十分钟的路程,想让牛奶不凉,只有一种办法——用自己体温捂着。
没错,沈昼确实一直把它放在贴身口袋里。
程真心耳尖更热了。
好在日出很快吸引走了他的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