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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再推一下接档文,点个收藏再走叭!

《无限悬梯》文案

沈苛替店员送了趟鲜花,误入一栋陈旧的筒子楼。

然后他发现,账单上的地址不存在,而他,走不出去了。

沿着悬梯走到尽头,他在筒子楼最底端的空地上看见只诡异的黑猫。

沈苛翻出一小包饼干喂它,但它却只是嗅嗅,然后眼睛湿漉漉地扑进沈苛怀里。

“别怕,我会带你一起离开这里。”

无数双眼睛藏匿于悬梯之上,贪婪地注视着外来者,他们知道,这个人很快就会变成他们中的一员——非人非鬼,永世难逃。

然而沈苛却出人意料地活了下来,他每走过一层,便会在鬼怪之中引起轩然大波,很快他恶名远扬——这是个比鬼怪更加无情、所过之处寸草不生的恶魔。

但沈苛自己还不知道筒子楼里的传言,他正为一件事烦恼不已,他收留的黑猫,黏人就罢了,还总喜欢舔他胸口。

——跟他几年前不辞而别的男朋友一样的恶习。

第23章

当然众多议论中也混杂着不和谐的声音, 很多人说霖秋不过就是脸好看了一点,业务能力堪忧。

“建议各位少女冷静一下,不要尬夸, 实在冷静不了的看看BINGO-S的舞台, 你会立马下头。”

“说到底出道这么久, 年纪这么大,连个拿得出手的作品都没有呢,纯花瓶啊。”

“《南山序》根本就是男N号,有什么好夸的。”

霖秋边看边乐, 仿佛被围观不是自己而是别人。当然让他开心的主要原因是,他刷到了叶之煜发的微博。

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猫, 霖秋从被窝里直接弹射起飞,手机差点脱手。

他跟偶像合影了!

合影还被正主亲手发了出来!

霖秋快乐得无以复加, 追星成功这件事,居然真落在了他头上,而且这还不是一般的成功,是成功中的成功!

本来昨天就已经像做梦一样了, 今天睁开眼睛,美梦非但没醒,反而在延续。

不对,现在不是光顾着高兴的时候。

霖秋冷静下来,看了眼时间, 叶之煜八点多就发了, 而自己现在刚看到,竟然晾了他整整四个小时?

简直离谱!

霖秋立马切回原号,转发了叶之煜的原博,颤抖着手写到:“煜哥, 多多指教@叶之煜[抱拳][抱拳]”

想了想,又去微信上跟他解释了一下自己才刚看到微博。

等了半晌,叶之煜没有回复。然而却收到火姐的微信消息,她发了个呆滞的表情,[正在输入中]好久,才终于发来几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