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应该是才从酒吧山谷那边回来,隔着一两米都能够闻到对方身上的酒气,路灯下琥珀色的眼睛有点涣散,但他站定的模样,显然还不算太醉,他认出了余乐。
“嗨,余!”约伯的脸上一直留着络腮胡,利用胡须将脸部五官修成深刻俊朗的线条,尤其是眼睛,格外的深邃,睫毛甚至在眼睑下映出浓密悠长的影子。
“约伯,你好。”余乐也开口招呼。
“恭喜你拿到了冠军。”
“谢谢。”
“嗯……本来要去看比赛的,或许就可以第一时间祝福你。”
“现在也不晚,所以谢谢,你是已经喝完回来了?我正要过去,就不聊了,他们在等我。”
“谁?亨利他们吗?我出来的时候看见了他们,你和他们约好了?”
“是的。”
气氛不是很好,说完这句后,两个人都安静了下来,沉默地对视。最后余乐点了一下头,淡淡地说:“那我走了,再见。”
“再见。”
擦肩而过的两人渐行渐远,余乐始终没有回头,但之前快飞起来的情绪终于正常了。
他垂眸,看着脚下前方的路,一步步的踩在那些不知道是谁,不知道什么时候,零乱堆积的脚印,缓缓地往前走。
总归是有一些不是滋味。
这大概就是华国一句老话说的那样吧,“道不同不相为谋”。
他和约伯对待比赛,以及对待情谊的处理上,有着很大的分歧,在对于坚信善良和德行的余乐眼里,为了比赛的胜利可以不计一切的约伯,实在很难让他放下芥蒂。
因为一场比赛而诞生的友情,又因为这场比赛而结束,很惋惜,但并不后悔。
快进入山谷的时候,人渐渐就多了起来,人来人往带来的烟火气驱逐了余乐心里的那点儿失落,他走进街道,视线扫过道路两边那五彩缤纷的建筑物,用他近乎于文盲一样的英文辨识能力,在灿烂的耀眼的招牌里,分辨出了熟悉的文字。
土豪金的装修风格?
没想到亨利是这个品位。
余乐推门进去,屋里屋外风格几乎完全一样,金色的墙壁和白色的星灯从高处垂落,照亮一张张桌子,还有围坐在桌前的人影。
大俗中又透着大雅,反正余乐是看不懂原因,只知道内部的装修风格既是他的预料之中,又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这样在暗沉里的走道上走过的感觉,就像走在银河中,星星点点,透着浪漫。
黑人小伙儿在舞台上吹响低沉慵懒的萨克斯风,酒吧里感受不到那灯红酒绿的暧昧,很不错的酒吧氛围,就连客人也显得克制,却又开心。
余乐走到一半,金发碧眼的男侍应生迎了上来,询问:“先生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您有预订吗?”
余乐已经找过一圈,实在没有找到熟悉的人影,只能尝试问道:“亨利是在这里吗?很有名的那位滑雪运动员,或者是安格尔,你认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