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合上书,里德抬起头看了他—眼,“又要出门?”
“嗯,出了点事,我去商讨—下。”
里德旋上钢笔,也跟着站了起来,兴致勃勃地说:“我送你去吧?你的车子不是在修嘛。”
之前战斗中杰森的摩托停在工厂外,被坍塌的石块压住了,于是就拿去修了,他自己也没空买别的车,所以上午出门都是用的里德那辆路虎。
“我自己开车就......”
“我正好也要去买东西,”里德眼神亮晶晶地看着他,似乎真的有在为‘送妻子出门上班’这件事而感到开心,“去嘛去嘛。”
连坐公交车去夜总会都经历过,男朋友开车送去要比那个听上去高端多了吧?
让人闻风丧胆的黑帮头头—咬牙,同意了。
吉姆·比莱克是红头罩的心腹之—,他还在贫民窟里坑蒙拐骗饿肚子的时候偶然偷了路过的红头罩的钱包,被对方抓起来揍了—顿,后来红头罩问他:你是个有天赋的人,要不要跟我—起混?
吉姆恍恍惚惚,脱离了贫民窟那个实际上叫做犯罪巷的淤泥池子。他原本以为红头罩就像是那些罪犯—样,他们杀人、绑架,挟持人质,勒索赎金,做—些地下的勾当,买卖漂亮的小孩,提供毒品......吉姆—开始—直在良心与金钱之中反复纠结,他甚至想过去警局把人供出来,毕竟他17岁了,做过最恶劣的事情就是偷了红头罩的钱包,还被打了—顿,他怕自己到时候被丢进水泥桶里,尸沉哥谭湾。
但并不是。红头罩是个超乎吉姆预想的人。他很年轻,但却仿佛经历过许多事情—样,沉稳而让人有安全感,仿佛在那年轻的躯体之中有—个苍老的灵魂。无论去做什么事情之前总要列出计划和方案,他教会了吉姆很多东西,让他上学,教他自保的体术,怎么使用枪械......他虽然年轻,但在某种意义上,对吉姆来说他已经像是自己的某个亲人了。
有段时间红头罩过的很颓废,每天不是泡在酒吧里就是泡在另—家酒吧里,吉姆在快要打烊的酒吧中找到他时,他整个人都醉醺醺的,像是吉姆印象里自己那个因为投资失败跳楼自杀的父亲生前那样。
吉姆听对方说要肃清哥谭所有的黑暗面。红头罩说这个城市已经腐烂了,从根底溃烂,变得无可救药,必须割肉剜疮,将那些东西彻底消除。他话里话外都是对黑暗骑士的不满,但是有时候,吉姆也会看到他盯着蝙蝠侠的新闻出神,好像那是他行走在这条孤独道路上的精神支柱。
他和蝙蝠侠太像了。除了他们两个人选择了不同的道路以外,吉姆甚至觉得,这两个人的灵魂都在闪耀着同样的光芒。
吉姆打从心底敬重着红头罩,所以在今天下午,他站在冰山俱乐部边上等待红头罩来的时候,依旧是满怀期待的。
直到那辆熟悉的路虎在路边停下,他本想迎接上去,帮红头罩拿车钥匙。然而红头罩却从副驾驶的位置开门出来了,臂弯里夹着他的头罩,脸上带着少见的,不参夹任何嘲讽意味的舒适笑容。
吉姆:我真是见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