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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的一切恍若万花筒,在陆颐呈的脑袋里转呀转,认识姜兰有五年多时间了,五年来发生了很多很多,陆颐呈唯一没想过的一件事就是分手。

姜兰忍住泪意,“陆颐呈。”

陆颐呈还没说完,他还有几句,他有点紧张。

陆颐呈道:“我还有几句要说。”

姜兰点了点头,陆颐呈才继续道:“物理学讲,当丁达尔效应出现的时候,光就有了形状,但对我来说,你出现的时候,我的世界才有了光。”

陆颐呈记得,他的童年是在学校和奶奶家过的,在那个小亭子里,无数次地等着于挽秋拍戏杀青接他,或是等陆双辰忙完工作,把他接回去。

对陆颐呈来说,家这个字并没有什么存在感。

长大之后,上初中,高中,陆颐呈就不再期待回家了。

直到遇见姜兰。

看她每次在补习班门口等人,虽然那时两人完全不认识,但是总会有片刻的对视。她不会做题的样子很可爱,就算不会也努力。每次把零食带给他,仰着头问他问题。

姜兰有很多小聪明,让陆颐呈着迷到不能放手的小聪明。

高二到高三那一年多的粽子,月饼,元宵,只属于他一人的惊喜,这些陆颐呈无法心甘情愿地让给别人。以至于高考结束之后,姜兰在他世界消失得无影无踪,让他难以释怀更无法放手。

他很早就喜欢她了,也许是在补习班上,每天上学放学遇见,也许是在郑老师的办公室里,看她和数学题绞尽脑汁地对抗的时候。

早到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某一天看姜兰在做题,才会恍然,嗯,我是喜欢她的。

那时陆颐呈不爱说话,孤僻,没什么朋友,姜兰是他唯一的朋友。

如果让陆颐呈给别人辅导功课,想都不要想。

只能是她。

后来在一起的时候,陆颐呈可以改变自己,却不需要姜兰做任何改变。

“我很幸运,可以遇见你,姜兰,我想和你一直永永远远走下去,想和你建立一个家,我想和你一起上班下班,每天相拥而眠。”

陆颐呈一手抱着玫瑰花,另一只手从西装上衣的胸前口袋里拿出一枚戒指,“姜兰,你愿意嫁给我吗。”

陆颐呈早就背了稿子,但演习和现在完全不一样。自己背的时候顺顺利利背完,可看着姜兰,陆颐呈说得颠三倒四的,他明明记忆力很好,但现在已经记不清他都写了什么,背了什么,就连刚才说的话都忘了好多句。

陆颐呈在等着姜兰的回答。

姜兰记着于挽秋说,求婚这种事怎么可以让女孩子来,于挽秋早知道了。

谢云珍和姜保国是不是也知道。

陆颐呈他准备了多久。

还说什么周末加班,开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