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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花我可以陪你种花,你喜欢草我就陪你……不对,没这句。”陆颐呈道:“姜兰……我喜欢你,我爱你。”

陆颐呈从口袋里摸了摸,摸出来一个小盒子,“这是七夕礼物。”

姜兰打开小盒子,里面是一对红色的宝石耳钉,她摸了摸自己的耳朵,上面空荡荡的。

这也是设计好的?

衣服,鞋子,头上的小饰品,银河,天文馆,玫瑰花,还有手上的三个开关……

陆颐呈道:“我想当你的情绪开关。”

姜兰把玫瑰花放地上,然后扑进陆颐呈怀里,她不能昧着良心说不喜欢,的确很喜欢,喜欢到陆颐呈说的每句话,都在她的点上跳舞。

“陆颐呈,谢谢你。”

那一瞬间,陆颐呈终于回归大地,体会到了脚踏实地的感觉。

就很踏实。

虽然昨天晚上打电话的时候姜兰还什么都不知道,他一个在那儿想东想西,怕她觉得土,怕她不喜欢,但是,为了这一瞬间,那些忐忑纠结都是值的。

陆颐呈甚至有点得意,哪个读者还敢说他直男。

不过姜兰有点沮丧,她道:“可是我没给你准备七夕礼物。”

陆颐呈:“你都陪我过七夕了,还要什么七夕礼物,嘿,这个你喜欢嘛,宝贝你过来,这台望远镜能看见牛郎星和织女星。”

虽然科学说牛郎星织女星相距十四光年,但是,古代的神话故事还是很浪漫。

在天文观测台,可以看见很多的星系。

陆颐呈教姜兰用望远镜,“那边,还有那边,都有星星。”

相对于渺小人类的几十年寿命来说,星星就是永恒的,陆颐呈喜欢一切永恒的东西。

真的很好看,星河带来的震撼无法用语言形容,那些亮闪闪的光点,组成大片大片的星云。

“这个好好看。”姜兰真的没这么近距离地接触过星星。

陆颐呈露出一个笑,他调整望远镜的镜头,还能看见更远的星体。

“看够了咱们就去吃饭,吃烧烤还是火锅串串?”陆颐呈知道姜兰不喜欢吃西餐。

姜兰道:“烧烤!那玫瑰花放哪儿呀,我想戴着新耳钉去。”

耳钉是小熊形状的,裙子是红宝石,很好看。

陆颐呈毛遂自荐:“我给你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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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挽秋送完姜兰靠在车里休息了一会儿,姜兰的摄像跟着过去了,这一刻值得记录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