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莎莎、王亚楠、胡小敏还有另外几个女孩子来往密切,林婉晴作为知书达理、温柔可亲又善解人意的女性长辈,对她们影响非常大。
她总说女孩子要勇敢表达自己的感情,勇敢追求自己的爱情。
胡小敏一边被林婉晴鼓励表达感情一边要学会慧眼识人,那些混混不能要,那些只会甜言蜜语的不能要,那些成绩不好的不能要,那些身份太差的不能要……于是她和首都来的陆晏笙开始纠缠不清。
而莎莎则对二哥的朋友顾元祯一见钟情。
那时候小岭在省运动队,大军却去了清大读书,并且早已经开始创业沉迷赚钱。
薛明翊依然在部队里忙于公务,明春却婚姻失利,病情时好时坏留在老家。
而15岁的莎莎,身材高挑,叛逆又任性,虽然聪明却不爱学□□想去香江当歌星明星。
她骗顾元祯自己18岁,早就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却被顾元祯识破。
他说自己和薛磅礴是兄弟,就是她哥,找人教她学唱歌跳舞表演,说以后捧她当明星,他和二哥一起把她宠得更加恣意任性。
在小岭出事的那一年,他答应和她在一起。
他跟她说“你不是衣服,你是我的眼珠子”。
从此她就再也割舍不掉他。
薛明翊知道以后调查了顾元祯,他说顾元祯是个有狼性的人,亦正亦邪,对敌人狠,对他自己和爱的人一样狠,不许他们在一起。
他把女儿关在家里,不许她出门,她就请林婉晴帮忙。
林婉晴说带她去散心,她就去找顾元祯。
她跟薛明翊说自己怀了宝宝,要和顾元祯在一起,她指责薛明翊从前不关心她,现在却来管她。
她没有妈妈,顾元祯却为她做了很多妈妈才会做的事情。
他给她过生日、陪她逛街、找人教她化妆打扮,教她唱歌跳舞……
她说顾元祯爱她,胜过爸爸爱她,她说我要妈妈,如果不能和他在一起,我不如去死。
薛明翊枯坐一天一夜,最后答应他们在一起。
可事实证明薛明翊对顾元祯的判断是正确的。
他深爱自己的女孩子,不能没有她,愿意为她死,却不愿意为她停下来。
他把事业做到海外去,因为在那里可以过快意恩仇的恣意日子,他不想受约束、不服管教,他无法一直呆在她身边。
他甚至无法面对薛明翊这个正气凛然的岳父。
一开始莎莎为了留住他,用激烈的手段,威胁他要打掉孩子,可他还是走了。
她情绪太激烈,孩子也没保住。
两年后他回来,任她打骂,跪在她脚下说濒死之际只想到你,在你面前我不要任何尊严,我只要你。
看着他身上的伤,再想到二哥,她心软了。
半年后他又走了,说只要不死就会回来。
彼此折磨,却又难以割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