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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盘上放了三只青花酒碗。

从左到右,第一只碗里酒液浑浊,但随着托盘靠近,鼻端隐隐有荷香传来。

第二碗与第三碗则清澈见底,酒香扑鼻。

“从古至今,下官还从未在任何典籍中看到有如此酒水!”沈知府的目光就在中间那碗酒上流连,“入口绵、落口甜、饮后余香、回味悠长!”

“要我说还是这碗够劲儿!”罗通判的脸微微有些发红,手指却毫不迟疑地指向了第三碗。

“清冽、醇香!”他边说着,边从后面人手上取过酒坛给自己倒了一杯,仰头一口灌进了嘴里。

喝完了一手抹掉嘴边的酒渍仍然意犹未尽,淋漓尽致的展现出武人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豪爽劲儿。

晟王却盯着面前的酒水有些愣神。

脑海中那股醇香的味道不由自主的与此时的酒香重合。

“醉云楼的酒。”晟王这话说的十分笃定。

“哈哈,王爷真乃神人也!”罗通判碗里的酒已经干了,还紧盯着托盘上的那碗,眼里尽是不舍的神情,哪怕此刻说话都带了微醺的气息。

“这第一种叫荷花酿,虽然有些独特,但到底是差了些火候,倒也不值一提。”

“第二种叫玉壶春,带着甜味入口软绵,娘们儿兮兮的,叫我说怎么也比不得这第三种逍遥游!”

“王爷您快尝尝,还是逍遥游得劲!”

“我看咱江陵府的名酒都是这逍遥游了。”罗通判喝得尽兴一锤定音,与之前谨小慎微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

“咦,我看还是选玉壶春吧,逍遥游太过辛辣。”

沈知府持不同的意见,两人你来我往争论不休,全都忽视了晟王的神色。

晟王现在对李家越发的好奇了。

如果说他一来就选择住进李家,是因为有李延平的关系作掩护方便行事,那现在他所有的好奇心都落到了江婉的身上。

想到去年初遇,她那一番‘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的教子言论,就着实令人刮目相看。

甚至晟王到现在还清楚的记得,当初那个乡下妇人大言不惭的放下几年之内就能打下万贯家业的豪言壮语。

当初他与陆子集全都抱着看笑话的态度,可如今不过短短时日不见,人家真的就家资不菲了,甚至还招来望江楼的忌惮。

老孙是自家的老仆,什么底细他还是清楚的,若不是醉云楼崛起太过强势,令他感觉受到了威胁,老孙绝对不会贸然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