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们之前提那个,让工厂善待其他奴隶的要求,自己都觉得可笑。可是除此之外,他们也不知道还能做什么。签过卖身契,身家性命就都是主家的了,想要脱离是不可能的,只能祈祷日子还能过下去。
在这样的背景下,当他们听到“杀人者偿命,胁从者或徒或流”的判决时,几乎是立刻就反应过来了。
徒刑或者流刑,听起来当然很可怕,对这些安土重迁、从来不会走得太远的百姓而言,未知是十分恐怖的。但是,也不会比死更可怕了。留在这里,工厂主的家属不会放过他们,有的是法子折磨他们,倒是被官府判了刑,反而脱离了这些人的掌控,说不定能挣到一线生机。
再后来他们才知道,这徒刑和流刑,都是交给西北军来执行的。
避开了地方官府,也就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他们再被落入旁人手中。
不过现在,几人还在争谁应该去死。
一番争论之后,其他人都被压了下去,“胜出”的是张大娘和徐四,而这两个人,更是谁都不肯让谁。
“是我私底下联络大伙儿,鼓动他们争取休息时间。没有我,根本不会有这些事,应该我去。”张大娘恶狠狠地说。
她虽然叫“张大娘”,却是个才十几岁的小姑娘,从前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溜到集市上去听先生们读报纸,自诩见识广、懂得多,从来没有想过,原来这些东西也会害人。
徐四的年纪也不大——灾荒年间,最好卖的就是十几岁的青年男女,因为用处多。大夫已经来验过了,工厂主身上的致命伤,就是他砸的,“都说了谁杀的人谁偿命,那肯定是我。再说,你一个姑娘,细胳膊细腿,就算愿意自首,谁会信你?”
两人吵得不可开交,周围的人却都在红着眼睛抹泪。
但是最后,他们两个谁都没死。
就在这天晚上,几人之中看着最不起眼,经常被人忽视的男孩,用腰带把自己缢死在了房间里,手边还用血写了“认罪”两个字。他很快就被断了个“畏罪自尽”,换来了其他人的生机。
其他人哭了一场,只能擦干眼泪上路了。
……
北方那个工厂案本来震动了不少人,可是与朝廷最新下达的封禁妓院的政令相比,又不是多么引人关注的事了。
自古以来,只听说官府开设教坊司,罪官家眷罚没入贱籍的,这官府封禁妓院,还真是头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