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铖站在玻璃窗前,神色漠然地扫了我一眼,脚步都没有挪动分毫。
我在一片笑声中捂着渗血的伤口,很疼。
晚上一瘸一拐地回到家的时候,江铖已经在房间写作业了,餐厅的桌面上,摆着我那本《7天教你追到喜欢的男孩子》。
这本书,本来是被我藏在书柜最里面的。
江铖出来倒水,看着我站在桌子前发呆,也不管我,只是一边看着倒水的水壶一边道:“玩无聊的小心思,不如想想怎么回年级前十。”
说完拿着水,转身回了房间。
我再也没有信过那本书,把它和一堆纸壳放在一起,高中毕业时一起称重卖掉了。
这件事过了太久了,又因为太愚蠢,以至于江铖突然提到关键词,我把它从记忆深处中翻出来,都花了我不少力气。
倒难为江铖还记得。
回忆一下把我拉回高中时代,我在卧室晃眼的顶光中,仿佛看到了当年那个坐在地上爬不起来,低着头掩饰痛苦,衣服内侧被伤口渗出的血染红的少女。
我那时候在想什么呢?好像想的是……不行,不可以让同学送我去医务室,会被发现身上打架留下的伤,万一被顺藤摸瓜发现江铖以前经常打架的事就糟糕了,他那样骄傲的人,肯定受不了这种闲言碎语的。
我那时候真厉害啊,无知无畏,把江铖永远保护在自己尚未丰满的羽翼下,却从来不怕自己受伤。
我第一次,真实地为自己难过了。
很多事情,我乐意做,江铖不知道也就罢了,可江铖知道啊,他一直都知道啊,他什么都知道,他知道庄闻有多爱他,他知道庄闻为了保护他牺牲了多少……他甚至知道庄闻那点藏在阴暗面的,偷偷想要希望他看看自己的卑微请求。
可他怎么能一点都不动容呢。
他一点也不在乎,他甚至把这些当成筹码、当成刀子,一刀刀捅了进来。
江铖见我不说话,以为我是被他说中了,神情自然道:“总之,这几天你也不要去烦甜甜,剩下的事我来……”
我突然从床上起身,跪坐到床沿,一只手伸出去搭在了江铖的手背上。
江铖不喜欢和人有太多身体接触,但我们肌肤相接过太多次了,在黑暗里,在明灯下,在被日光炙烤过的草地上……
如今我主动触碰江铖,对于他来说,就是一种求和的信号。
而他刚刚对我要求了一件事情,打完棒子,需要给甜枣了。
所以他脸色稍霁,见我跪坐着探着身子才能搭着他的手,甚至不着痕迹地往床边走了半步,让我搭得更舒服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