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他的再见仿佛印证了这一点。
崔妙学已经肩负起崔氏代表的责任,即便不用做什么实事,却也还是有一大堆场合有待出席、一大堆文件需要熟悉。前一天忙得焦头烂额,傍晚才回到公寓躺下,一直睡到晚上十二点。
仿佛失去水晶鞋的灰姑娘,褪去光彩夺目后只剩下灰头土脸的原形,崔妙学穿着极度暴露身材缺陷的睡衣,顶着乱糟糟结打得像鸟巢的头发,素面朝天,脸色枯黄,就这样去公寓地下的酒吧喝酒。
“Brandy Egg Nogg.”她坐下,毫无防备且没精打采地点了单。
头压得很低,专心刷着手机。明明身体快散架,心情也不算好,却还是以不让分毫的语气回复着兄长的微信。
酒送上来,她刚抿一口,就像太阳穴被贯穿似的抬起头。
和平时不一样。
和她平时的人生不一样。
她看到熟悉的面孔。
林之森穿着衬衫和西装马甲,领带一丝不苟地勒住脖颈,灯光下,袖口随意地向上收起,露出线条流畅而美丽的手臂。
他像一团迷雾,彻头彻尾使人捉摸不定,又有着足以与酒精媲美的迷人水准。
她认定自己中毒。
然而奇妙的是,林之森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很快,崔妙学就推断出了原因。
去喝酒时的她和初次见面时的她,反差太大了。
一个是妆容精致、咄咄逼人的有钱人,另一个是毫无形象可言的宅女。
起初她有种莫名的低落。
但很快又雀跃起来。
这也许就是所谓的“敌明我暗”吧?
之后她几乎每天都去公寓负一层的酒吧,以不符合她作风的畏缩模样看林之森调酒。
她为自己发掘到新的解压方式而感动。他摇酒时手臂的肌肉,手指的关节,每一处都令人无比心动。即便白天在工作或应酬,一旦想到哪天自己盛装向林之森自曝身份的情形,崔妙学总会忍不住笑起来。
“最近您心情好像很好。”助理也这么说。
然而。
半个月左右后,调酒的人换了。
林之森是去帮朋友替班的。
崔妙学关上家门,直直地倒下去。
冰冷的地板就像现实。她的童年有很多只芭比娃娃,最喜欢的卡通角色是迪士尼公主,然而属于她自己的梦还没启程,就已经落幕。
结果这一年年底,她和新认识的朋友一起跨年倒计时。随波逐流去了间档次低些的店。音乐很吵,异性水平也一般,但是,崔妙学在吧台后面看到了林之森。
这里才是他固定上班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