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桑微讶,他那房子地段极好,小区安保严密,里头住着不公众人物。那是他大学毕业用自己的小金库买的,当时大院里也都传遍了,尽夸沈峯能耐,还没工作就给自己整了套房。算起来那房子也是有纪念意义的,不想他轻易就卖掉了。
早前还听说他在美国没少挣,这是要搞多大的事,一回来就要卖房子?
众人也都说他草率,他听着念叨,也不说什么,看着尹桑闷头喝汤,闲哉哉的。
终究是老爷子结束话题:“卖了便卖了,挣了再买不就成了,没地儿住还是怎么的,住桑桑那不就成了?”
尹桑勺子滑落,磕在碗沿,当啷一声脆响。她眼皮颤了一下,说:“啊,我那里,好像有点小。”
沈母也说:“还开着店,哪能住得下?”
老爷子不高兴了,“是床不够大还是怎么的,一人能睡两人就不成了?我扛枪那会儿,什么地儿没住过,老婆子跟着我,有砖房睡砖房,有草房睡草房,看看你们一个个娇气劲儿!”
......
这事就这么尘埃落定。最郁闷不过尹桑,众人都赶前边儿嫌弃来了,前提难道不是她得乐意才行?
饭后沈峯免不了抄家训,尹桑就陪着一众女眷客厅唠嗑。没一会儿叔叔婶婶就告辞了。沈母和尹桑商量着让他们回大院来住,到最后尹桑只好妥协,说每周末都回来吃饭,顺便学习厨艺。
沈建斌常年在外,家里头大事唯老爷子为先,小事都沈母做主。沈母门庭不低,教养极好。对于尹桑的到来,她不像别人那般排斥,她甚至是护着她的,家里头上至叔伯姨婶,下至佣人,也都看着她的面子,明面儿上没给过尹桑难堪。
血婴事件过后,三姑六婆接二连三地上门给沈母嚼舌根子,有一次尹桑就趴在二楼扶手上,听见沈母说:“我们家里头的事,自己明白,不劳费心。”
她当她是护短。
待客人走后,又听沈母对着老佣人言语:“是沈家欠她的,罢了。”
她的护短,到底不是为尹桑本身,而是这机缘孽债躲不过,她护的,是沈家的大家风范。
那种无奈,透过她的神色,语气,浸入尹桑的骨髓里。
而在沈峯和尹桑一夜迷情暴露之后,沈母的无奈,化作不甘。尹桑,作为恩人之后,养在沈家,她能接受,但作她的儿媳妇,她是千辞难语心中郁结,她就沈峯一个儿子,打小就仔细教养,在她看来,沈峯值得最好的,尹桑虽乖巧,但性格孤僻,除了长相身段,别的也拎不出什么出类拔萃的来,不是沈峯的良配。
如果仅仅是老爷子强求,她可以找出千百个理由去推拒,可抵不过沈峯一句——是我要跟她结婚。
他说的是要,不是想。
作为一个大家闺秀,她不能哭号着站在对立面,让自己变成棒打“鸳鸯”的恶人,却也没办法再对尹桑和颜悦色,尹桑也知道那是因为什么,所以没有太大的心理落差,但从母女到婆媳,终究令人唏嘘。
这会儿小姑姑一副看二人演戏的样子,剥了个橘子,递给尹桑一半,问:“桑桑今年该毕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