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克斯和巴基总是吵吵闹闹,说不清关系到底是好还是不好。芙蕾雅隔两步跟着两个男孩,心不在焉。
狂欢节最初的兴味已经过了,芙蕾雅对这个热情的节日有些厌了,本能地去寻找新的刺激。
自打那天小酒馆见过那个给她深刻印象的少女后,她找到了一种新的游戏,用眼睛去捕捉昏暗街角里靠着墙吸烟的女人们,着迷地在脑子里勾画她们走路的方式,她们微微驼背的姿态,她们交叉两条腿的姿势,她们熟练地吐出一个烟圈时迷离的眼神。借鉴她们身上让自己着迷的地方,在脑子里渐渐勾勒一个女人版本的芙蕾雅。
这个版本的女人芙蕾雅还很粗糙,像是小女孩喜欢玩的那种,把衣服剪下来贴在小人身上的简单游戏,芙蕾雅从没玩过女孩子的游戏,因此第一次粘得很粗野,歪歪扭扭的,把红色和绿色放在一起,金色和紫色迭成一件衣服,橙色和蓝色搅拌成一团。胸太大,胯骨不够宽,把疲惫的眼神当成是一种魅力,把暗淡绝望的生活当成是一种吸引人的设定。
总得来说,芙蕾雅到女孩的中二期了。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拿了妓女做她的参考,她的幻想里,从来只有她自己,没有出现过任何一个男人。实际上,她光是知道妓女是服务男人的女人,但对妓女具体要做什么,要怎么服务男人缺乏一个真正的认知。
芙蕾雅正偷偷地把角落里那个女人酒红色的鬈发贴在自己的脸上,幻想自己慵懒、疲惫,抬起一只手抚摸一头红发的样子,熟悉的香气又飘进她的鼻子里。
她停下脚,仔细嗅了嗅,不是她的错觉。少女那股香气淡淡的,幽幽地从昏暗的小巷里飘出来。
芙蕾雅紧张地看了眼香克斯和巴基,他俩正在吵架,没发现芙蕾雅的不对劲。她调整脚步,慢慢拉远和他们的距离,抓住时机趁他俩一个不经意,闪进巷子里。ρō⓲.ǎSǐǎ(po18.asia)
她咽了口口水,第一次这么紧张,抓住衣角,顺着香气飘来的方向走去。
她听见说话声,起初朦朦胧胧,后来离得越近,声音越清晰。
“没有钱了,求你,真的没有了……”少女的声音让她想起濒死的夜莺。
芙蕾雅快跑两步,看清楚现在的情况。
一伙流里流气的男人围着少女,拉扯着少女的包。少女局促地站立,颤巍巍的睫毛下一双眼睛里噙着泪水。
芙蕾雅走出来,吸引了那伙男人的注意力。
为首的男人用污浊的眼神贪婪地在芙蕾雅身上停留。
“哪来的小宝贝?”他裂嘴一笑,龇着黄牙问。
“放开她。”芙蕾雅紧着嗓子命令。
“哈——”男人大笑,嗓子里的第二声还没发出来就已经被一脚飞踢踢飞出去。
周围男人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骂了一声,抄家伙要上。还没等他们看清楚芙蕾雅在哪,就觉得肚子一疼,天旋地转,眼前一暗,摔倒在地。
芙蕾雅落在一群鬼哭狼嚎的男人中间,冷冷地吐出一个“滚”字。男人们连滚带爬,连忙逃离。
这一切都发生在半分钟内,少女愣神地看着芙蕾雅,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被救了。
“啊—”她无意识地发出了短促的一声,声音又像清晨的小鸟一样了。
少女没问芙蕾雅为什么会出现,自顾自地看自己的包里,翻了一边,合起来,一拍包,露出一个带着酒窝的笑容。
“得救了。”她用幼童的欢快口吻说,“我要去买双吊带袜庆祝一下,你来吗?”
少女问了芙蕾雅的名字和年龄,在得知她是海贼时发出了短短的欢呼(“酷——”)。她习惯性地忽视了介绍自己,直至芙蕾雅问她才想起来自己压根没说过。接着,芙蕾雅知道了少女的名字(芙丽嘉)和年龄(“十七。”芙丽嘉简短地说)。
但她觉得芙丽嘉肯定撒谎了,在两个问题上都是。
芙丽嘉说什么都要给芙蕾雅买一双吊带袜,她在昏暗霉尿味的廉价衣饰店里一双一双地在芙蕾雅腿上比划,对着镜子评头论足。又在好不容易精挑细选出来两双最适合的后,瞬间又对吊带袜失去了兴趣,像丢弃一件垃圾一样,随意地把吊带袜丢进芙蕾雅怀里,付了钱。
芙蕾雅盯着自己怀里的吊带袜瞧,那是一种芙蕾雅从没接触过得衣服款式。尽管斯宾塞一直再给她买衣服,但他还是相当有分寸地避免了所有贴身衣物。
芙丽嘉看她的表情,发出一阵小鸟的笑声。
“走吧——去我家,我穿给你看。”
芙蕾雅永远记得芙丽嘉说话时的腔调,丝线断裂,珠子坠落,清脆的韵律中带有一个漂亮的爆破音。那是她一辈子也没学会的腔调。
朝北不见光的房间,东西太多,房子太小,乱糟糟地到处都堆着东西,只有卧室里最空旷,考虑到那算是芙丽嘉得办公室,倒也能理解。
芙丽嘉一边脱衣服,一边指挥芙蕾雅坐在椅子上,别坐床上。
“那太脏了。”她说,顿了顿,“虽然我在椅子上也玩过,但次数不多,反正没床上多。”
“玩什么?”
“哦,你知道的,做爱。”芙丽嘉不在乎地说,“性交,交配,苟合,随便你怎么叫。”
芙蕾雅张张嘴,面色迷茫,什么都没说出来。芙丽嘉也不在乎她的反应,哼着一支芙蕾雅从没听过的婉转小调,把自己脱干净。
芙蕾雅目光闪烁,看着少女纤细的四肢,感到难为情。
奇怪,芙蕾雅不明白,明明都是自己有的,又看过千百遍的东西。
那种笋状的乳房,平缓没有凸起的小腹,高扬的脖颈,腹股沟本就应该有的下凹,所有的一切都和芙蕾雅曾在镜子里看到过的,属于自己身体的没有区别。但这些普通的部位,一出现在芙丽嘉身上,就变得完全不一样了,就好像他们已经不再是一种普通的身体构成,而是一种美酒,一份财宝,一种让人难为情又情不自禁想要看下去的东西。
注意到芙蕾雅在看她,芙丽嘉晃晃手腕,把手上那个青黑的淤青藏起来。
“这个?没什么,遇到了一个讨人厌的家伙。”她尽量轻松地说。
“那人是谁?”芙蕾雅用不高兴的口吻说,好像一得到一个名字,马上就要去杀对方。
芙丽嘉不想再说这事了,但一想起那天的遭遇,还是愤愤不平地骂了一句:“该死的,他还顺了我一个皮筋,神经病。”
在她看来,相比较与一个皮筋的损失,她自己身体上的伤倒是无足轻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