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诗雅好像明白了越夏的意思,“所以,你只想把事情止步在‘开心’的阶段,就可以了。”
越夏:“对的喔。”
“那挺好的呀。”姜书瑶笑眯眯道:“但是我有点好奇,为什么会突然有这种想法呢?”
越夏说:“洛泽最近新收养了一条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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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泽的小狗,其实也不是小奶狗,是已经成年了的边境牧羊犬。
她一直喜欢狗,但一直没有养,好像缺少一个勇气,或者是契机,毕竟对她来说决定去负责一个生命实在有些难,但她看见了公司的员工发的朋友圈,说是亲戚家要搬走,狗不能养了,没有人要就丢掉。
洛泽看到照片里狗狗似有所觉的忧郁眼神,最终还是咬着牙把狗牵了回来。
是只小母狗,名字也没起,成天在门口栓着,被养得浑身毛发枯燥燥的,眼睛也不怎么亮,还有一点皮肤病,洛泽把它抱回来去宠物医院连着驱了三天虫,正打算把狗带回家时,突然来了消息。
有一个跨国案出了问题,她必须出国半个月。
那狗又成了问题。
姜书瑶也没比她轻松多少,王诗雅怕狗,越夏的工作场所可以是家里,家里还有别的宠物——
洛泽甚至还在纠结到底要不要开口时,越夏就去她家抱狗了。
“我养鹅技术很强的!”越夏道:“狗应该也差不到哪去!”
于是,这只名叫“大聪明”的边牧入驻进了越家。
越夏提前问过家人,都没有意见,回到家的时候,就看到时云谏坐在沙发上,大聪明蹲在地毯上,一人一狗对视,好安静。
“你喜欢狗吗?”越夏问时云谏。
时云谏摇摇头,“说不上喜欢,也不是不喜欢。”
越夏还想说什么,就听到时云谏道:“但我会养好它的。”
然后时云谏就开始了为期半个月的遛狗生涯。
大聪明明显更喜欢越夏——它对这冷冰冰的男人实在没什么想亲近的感觉。虽然它已经成年了,但因为上一任主人的饲养方式不当,导致它的性格有些敏感偏激,刚来的那天晚上嚎了整宿,又拆家又撕被的,越夏刚开始每天早上下楼都能看见时云谏在收拾残局。
小狗控制不住自己,看到时云谏抬手,就下意识要往沙发底下钻,瑟瑟发抖的,看来以前没被少打,但时云谏只是伸手去拿了针线盒。
“怎么了?”越夏上去抱了抱狗,“哪里被撕了?”
“你的小沙发。”时云谏垂头道:“现在补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