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想像她同桌一样,她喜欢画画,她爸妈就送她去学画画,她喜欢书法,她爸妈就送她去学书法。
而不是像她,只能学舞蹈,一个她并不喜欢的舞蹈。
那种想法愈加强烈过后,她开始尝试反击常娴,她想告诉她她不喜欢做那些,她也想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她开始旷课,开始不练。
果然,旷课的当晚,常娴就找到她。
她记得,那天的雨下得很大很大,她的吼声夹杂着雷声在她耳边响彻,“长衿,你不是小孩子了,能不能不要任性。”
那个时候的陆衿幼还小,坐在板凳上把手放在桌子上紧紧的捏着那支笔,她心里是害怕的,不过为了自己的爱好,她还是坚持。
“可是我不喜欢跳舞,一点都不喜欢。”
“那什么叫做喜欢?你喜欢什么?”常娴逼问,“妈妈一样不喜欢,可后来我还是喜欢上了,而且跳舞也算是继承妈妈的衣钵,这不好吗?”
“不好。”陆衿幼转过头看向她第一次吼出来,“我不喜欢跳舞,我不想再跳,我想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我不想每次下课后还要去跳两个小时,回家再赶作业,忙到很晚才睡,别人都有时间玩,但是我没有。”
常娴的脸色渐渐变沉,外面的雷声“轰隆隆”的传来,她捏住她的胳膊,“那你想跟别人那样就去做他们家的孩子,我不喜欢不听话的孩子,不听话就从这里滚出去。”
她开始拉着她的胳膊往外扯,那个时候她记得她是一下子哭了出来,疯狂的挣扎着,可是也没有挣扎不过,一下子被她扔出门外。
她记得那天家里没人,陆显不在,阿姨也不在,就只有她和她,没有任何人帮她。
她不停的哭喊着,常娴都充耳不闻,直到她被扔出门外,她才说话,“我不喜欢不听话的小孩,你可以不喜欢跳舞,但是以后我没你这个女儿。”
接着,“砰——”的一声,她被推出门外。
外面的大雨立马淋湿她的衣服,她拍着门,不停的哭喊着。
也是在那一次过后,她相信她之前说的那些话都不是假的,都不是骗她而是真的。
只要她不听话,她就不会要她。
那天起,她开始听话,不抗拒常娴的任何命令,像个傀儡一样在舞蹈室学着她所期望的那些。
再好后来,大概是高一下半年的时候,她再一次反抗常娴的命令,那个时候她不再害怕她不要她。
甚至觉得她要不要她都无所谓,她不想在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旷课那天,常娴又找到过她,只不过只说了几句话后面便不了了之。
就在她觉得她能成功摆脱跳舞这件事情后,高三下半年,常娴被查出癌症晚期。
乳腺癌,听说有因为生气导致的成分,知道消息那天过后,她又开始跳舞,她好好听她话,只求她不要离开她。
可事与愿违,没过多久,常娴还是走了。
她也妥协,妥协她这辈子可能都要跟舞蹈绑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