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他, 她跑到一个小地方的钢铁厂工作, 希望能让他感动。
可惜张仲清的态度一直若即若离,后来在她不知道的时候,他甚至就结婚了,还有个孩子。
刘淑兰因为知道女方来自农村,所以不太看好这桩婚姻, 甚至还隐约有一种自己地盘被侵犯的愤怒。
不过她面子功夫做得好,在张仲清面前始终保持温柔的学妹模样。
台球厅里, 张仲清脸上还带着酒意, 下巴上有些微的胡茬,这点狼狈丝毫无损他的容貌,反而带来一种惹人怜爱的俊美。
刘淑兰脸有点红,走过去问, “要打台球吗?”
张仲清叼着烟,含含糊糊说,“你觉得我像会打台球的人吗?”
确实不像,他以前就是个兵痞子,脑子聪明,他有个朋友家里和教育局有不浅的关系,他靠着朋友“捡漏”上了大学,又因为嘴皮子得到伯乐赏识,一飞冲天。
不过骨子里,张仲清依旧就是个普通人。
刘淑兰在椅子上坐下,随口对他说,“你和我说说你媳妇儿呗。”
张仲清似笑非笑看了她一眼,随手弹了下烟灰,“她和你不一样,你不用比较。”
刘淑兰以为他在暗示自己,心砰砰跳,“怎么个不一样法。”
这话唤起张仲清记忆了,“她就一傻姑娘,是个贤妻良母。你是巾帼英雄,新时代女性,你们就不是一条路子的人。”
林秀以前可真纯,扎两根辫子,从乡下跑到城里读书,刚去学校的时候连公交车都不会坐,张仲清就看见她追着车跑了一路跑得满头大汗。
张仲清那时候心想,这么傻的婆娘谁娶了谁倒霉,俗话说爹傻傻一个,妈傻傻一窝,要真结婚了,那不得拖着一家几口傻瓜蛋子?
结果后来他居然和这个傻婆娘谈了恋爱,后来还结了婚。
他不喜欢看书,在泡妞的时候为了装深沉看过《金粉世家》,虽然觉得里面那个姓金的公子哥儿花天酒地要不得,但对他的择偶观还是很赞同,女朋友怎样都行,但娶老婆,还是得娶个贤良会持家的。
当时家里觉得他老大不小了,催促他快点结婚,张仲清心一动,就向林秀求了婚。
结婚这么多年虽然不温不火,但也生了一个小孩,他从不在外面乱来,顶多和人保持暧昧关系,平日里规规矩矩拿钱回家,自认为是个世纪好男人好丈夫。
不过刘淑兰不知道他心理,一心想要当张太太把林秀取而代之,所以借此机会打探敌情。
她叫了两杯饮料,嫌弃地搅了下水,“你不是说她农村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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