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呢?”沈华奇怪,“你又不是第一天知道自己不会写字,你之前不是还不认识很多字嘛。”能认读那么多字还多亏了那一叠话本。
“那我怎么写回信?”沈清鸾以前从来不觉得不会用毛笔写字是大问题,但现在她发现,这还确实是大问题。
“……谢……妹夫说要给你写信了?”沈风本来谢砚的名字都要脱口而出了,结果舌尖一转,学了自家弟弟的称呼。
沈清鸾点头,颇为期待的看着自家大哥,寻求问题解决的途径。
沈风:……现在开始学写字是不是有些太过于匆忙了。
“妹妹会写硬笔吧。”沈华还记得自己刚来的时候,对着软软的毛笔痛苦的那段时间,这还是他学过几堂毛笔课,并且还有身体记忆的情况下。
“会一些。”简单的读写都是没有问题的。
见到沈清鸾点头沈华咧开嘴:“那就好,软笔字慢慢学起来,先给你弄一支硬笔。”
沈华十岁得到上辈子记忆之后,也苦恼于脑子和身体不匹配,毛笔字写的时好时坏,时快时慢,在加上那时候每天都在上课,努力消化文言文,沈华很多时候都反应不过来,只能记笔记,自己课后慢慢消化。
然而还不熟练的毛笔制约了他记笔记的速度,一整个下来简直是恶性循环。
于是没有办法他先给自己做了几支细竹杆刻的硬笔,专门用来在课上记录笔记,课后自己则练字慢慢消化,整整一年之后毛笔字速度和质量都提上来了,他才把硬笔收起来。
沈清鸾刚点头就听到站在另外一边打开柜子的杨嫂一声惊呼:“甜青瓜的坛子呢?牛肉酱也少了两坛,杂酱也少了一坛,肉松也没了……”一边清点一点打开柜子的其他门,然后发现少了一堆东西。
沈家值钱的东西多了,也没有谁会偷东西就偷这些东西,再加上这些东西不是一般人能负担的份量,沈风下意识的看向沈清鸾。
沈清鸾摸了摸鼻子:“我拿来做送别礼了。”说完支起脖子很坦荡的看向沈风,“跟大哥学的。”
沈风:合着还是自己的锅?
怀疑遭小偷的杨嫂里里外外看了一圈,然后跑回厨房对着沈清鸾道:“三姑娘你炕上的床单呢?”
坐在旁边的沈华突然了然:怪不得自己进屋里喊妹妹起床的时候觉得哪儿不对劲儿呢,原来是炕上褥子上头没有床单!
所以床单呢?
呃——
沈清鸾眨眨眼,无辜地回望杨嫂:“我拿它当包袱皮了。”
杨嫂:……
很好,知道东西是谁拿的了。
也是,这么多坛子,除了三姑娘也没有人能在不惊动家里大爷和二郎君的情况下搬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