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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周珩将日记本推到一边。
这个片段她不是第一次阅读了,但每次看心境都有所不同。
“周珩”的自恋人格真的是典型,而且十分病态。
而这份病态,在另外一本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周珩又拿起旁边那本,内容刚好是衔接的。
那里面如此写道——
周琅这个死丫头,真是碍眼到家了!
我和景烨正在说话,有她什么事,怎么一点眼力见都没有,偏偏这个时候跑到后院来,还和我们撞个正着。
瞧她那个穷酸样,真是看了就讨厌,恨不得她早点死!
真是很难想像,我们竟然会是同一个父亲生出来的孩子,差距这么大,问题肯定就是出现在母亲身上。
上梁不正下梁歪,那种女人生出来的东西,能好到哪里?
一想到这样的野种将来也要分走我们周家的钱,我就恶心的想吐!
所以我一直在想,能用什么办法,无声无息的让野种消失掉?
比如,制造一场意外?
或是骗她上楼顶,将她推下去?
或者下毒?
哦,不行,这些手法都太拙劣了,还会留下把柄。
我可不想因为这种人去坐牢。
不过再反过来想想,要是爸妈知道这件事是我干的,会不会想办法替我洗白,再找个替死鬼出来呢?
他们那么疼我,就算生气也会保护我的吧?
等哪天有机会,我一定要试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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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珩不知道自己是第几次看这篇日记,如今看来心里依然觉得胆寒。
她还记得第一次阅读时就曾经怀疑过,那次的绑架事件会不会就是“周珩”自编自导出来的戏码,为的就是将她除掉。
可是这个念头很快就被推翻了。
哪有人策划绑架却把自己搁进去的?
那几个绑匪分明强|奸了“周珩”,那是她最珍贵的东西,是她一心一意要留给许景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