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的檀婉清,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形容的心情,恐怕是早起的烦躁,对寒冷的厌弃,对身体的两位叛逆的妹妹无法宣泄,以及她对一切都无法改变的担忧与恼恨,又或者是被那个不过十来岁的小孩儿眼中的愤怒所激怒。
她将鞭子从他手中抽了出来,回手便挥了过去,等到回来神来,已是连抽了三鞭。
虽未用力,却皮开肉绽,鲜血淋漓。
手中之鞭,果真不负见血其名。
那时的她,坐于马上,居高临下的看着一个人。
还只是一个孩子,可他看向自己的眼神里却充满着屈辱与愤怒。
那样的目光,将她心中的生起的一丝愧疚冲刷的一干二净。
心里不无这样的想法:就连我自己,都要与人妥协,都要苦苦的忍耐,都要时不时的身不由已,都要向人弯下脊梁,跪拜顺从,不敢有一时的为所欲为,你又哪来的骨气,在这街头跟我显示你的不屈与坚硬的骨头?
真是不识好歹,不识时务……
直到有一日,她被衙役驱赶,同样受着他们的冷鞭时,她有时会想,自己的目光或许也与那时的小孩儿一样的吧,或者那几个衙役心里,也同样如自己当初那般想的。
便如同他们的话,“这样的不识好歹,不识时务,还以为你是丞相之女?哼,不过是个犯人罢了,给你台阶下,便乖乖的顺从我们,兴许一路上有吃有喝,还对你有诸般照应……”
正如那句话所说,永远不要嘲讽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热情的人们,我们可以卑微如尘土,却不可扭曲如蛆虫。
原来那个挡在母亲面前,用手抓鞭子,似替母讨公道的小孩儿的母亲,当时是有了身孕的,原来他那么愤怒,并不是只为了争那点穷人的骨气,而是纯粹为人伤了母亲身体发怒而已,原来真相居然是这样的,她曾折辱过少年时为母挺身而出的昭昭之心。
檀婉清才知道自己原是错了的。
她已忘记当时自己抽在了妇人哪里,普通人受着不过是点皮肉之苦,可受了惊吓的孕妇,那一鞭,却是要去半条命,在她今日得知后,心底一瞬间其实是怔然后悔的。
宁欺白头翁,莫欺少年穷。
她便是因侮辱过一个少年,才会落得这样的一个苦果。
檀婉清仔细的想着今日发生的事,一字一句从中慢慢理出些线索,心下已隐隐猜到,或许从她逃出来时开始,或许在她们一行路过益州地界内,就仿佛一直被人攥在手里,以着猫捉老鼠的方式反复戏弄与监视,而最后迎接自己的必是少年给与的最寒冬的冷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