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被下了一个诅咒,一个只有见到向考诤才会心脏乱跳的诅咒。
他救过我。
所以意味着他在我这里有一层天然的滤镜。
向考诤三个字第一次出现在我的日记本上,是在高一军训。
那一刻我整个人都感觉到一种失而复得?还是该说命运待我不薄?
每个人都被晒的很黑,但不妨碍我依旧在第一眼就认出了他。
即使距离我们上一次见面已经七年。
但他身上那股痞懒冷拽的范一直没变过。
认出他是因为高三的范学姐来给他送水。
范苇珠头上顶着件女士的衬衫挡烈日,她将那瓶百岁山递给他的时候,周围一圈同班“咦~”起来。
起哄声让我注意到他们班,然后认出被起哄的男主角。
那件衬衫是范思哲。
我为什么知道?
因为后来见向考诤穿过一件男士同款,我不死心,去查到的。
高二那年,早就毕业的范苇珠带着男朋友回校,男朋友长什么样我没瞧真切,只有一个背影,只能大概猜到男朋友气度不凡。
但实在不上心,因为我急着看向考诤的眼神,不出所料,我猜他那一刻恨不得撕了那男生。
——摘自纪涵央日记
纪涵央小心翼翼的写完最后一笔日记,才微有些心虚的看了看四周。
所幸没人注意服务台这边,她合上,藏进包的最深一层,忐忑的心跳才慢慢平复下来。
这么一家大排档,晚上八点,正是热闹的时候。
她撑着下巴,摁着手里的蓝色圆珠笔,兀自发着呆。
夏天的风搁哪个城市的大排档桌上,都不会凉爽,只有燥人的黏腻。
她就是吹着这燥热的风,遇到了向考诤。
还有同行的范苇珠。
范苇珠肩上搭着件男士外套,似乎是向考诤的,手背在身后,走路优雅里透着股随性。
不是纪涵央说,而是事实,范苇珠绝对是纪涵央见过的所有女生里,把光明顶发型梳得最好看的。
不像纪涵央喜欢散着头发寻找一些安全感,范苇珠则把全部的头发扎起来。
但她这次没扎高马尾,而是把全部的头发挽起来,挽在脑后,干净利落,自信骄傲的天之骄女。
如果不出意外,这大概很快就会是学校部分清闲女生们这个月的潮流趋势。
而且,即使人家勉强算她情敌,但她心里就是对她讨厌不起来,连一丝嫉妒都没,反而是实打实的欣赏。
向考诤没发现她,也是,他现在全副身心都在范苇珠的身上。
两人找了个露天的位置坐,那处风口足,很凉快,纪涵央在这里兼职一阵,所以知道。
她看了看四周,没人有空招待他们,拿着笔的手指揉了揉太阳穴,抄起服务台上的点菜本,翻过一页,整整齐齐的叠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