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跑去府衙哭诉,坦诚在最彷徨害怕的时候,抢劫了谁,偷盗了谁,杀了谁,甚至吃了谁……
官府一一记录后,跑来请教我怎么办。
我能怎么办?
要全部办了的话,这座城一半以上的人犯了事,要不坐牢,要不砍头,便只能出了个折中的法子:让他们戴罪立功。
在这场救灾中,但凡做出贡献者,视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罪责的减免。
我养的鸡鸭从宁丰到长偃再到曲夏,一路走一路吃,第五天的时候,居然吃过来了,满庭院跑着。
我专门看了一眼小红公鸡卡梅利多,它在一群鸡里分外耀眼,与它一样耀眼的还有一只小黑公鸡。
「铃铛怎么也来了?」我问赶鸡人。
「王妃说的是那只小黑公鸡吧?它非要跟着我们,怎么赶都赶不走。」赶鸡人说着又指着一只小花母鸡,「那才是卡梅利多郡王的媳妇儿,李夫人早送了来,只可惜郡王殿下好像不大喜欢它。」
我看了看小花母鸡委屈巴巴的样子,又看了看铃铛跟在卡梅利多后面耀武扬威的样子,觉得头略痛。
「罢了,既然卡梅利多不喜欢,留着它也没用,晚上给王爷炖一锅鸡汤吧!」我简直像个恶毒皇太后。
赶鸡人一脸吃惊:「那万一李夫人问起来?」
「就说驾鹤仙去,说不定已进了哪位神仙的五脏庙。」我抬了抬下巴,顺便吩咐厨子,「对了,少放点枸杞当归。」
我最近有点上火。
厨子「是」了一声,抓起小花母鸡,磨刀霍霍去了。
半个时辰后,我端着小花母鸡汤,坐在床边一边啃,一边往萧良嘴皮上浸点汤。
他还在昏迷,这都 5 天过去了。
「哎,老萧,你到底醒不醒?我这会儿啃的可是咱们的儿媳妇儿,那只小花母鸡,你记得不,陪嫁了 1000 个杂粮馒头那个。」
「好久没吃鸡汤了,忒香!我感觉我最近都瘦了!」
侧头瞟他一眼,没醒,我便继续——
「我听说男人都喜欢有点肉的女人,说抱着舒服,是不是真的?你都没抱过我,也不知道我这个胖瘦怎么样,抱着舒不舒服。」
「这人体极限啊,不吃不喝,坚持不了太久,你要再不醒,我以后回去给你申请个不吃不喝的吉尼斯世界纪录……你说有人信吗?」
「以前看书看电视,动不动说谁昏迷了十天半个月,我都嗤之以鼻,现在看来……唉,你到底还要昏迷多久?」
「你要再不醒,我就真跟人跑了!回现代也不做你女朋友!」
我絮絮叨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