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利的针头往前推进一分,堪堪挑破丁绍伟的油皮,神父却连看都不看一眼,目光自始至终只盯着秦思远一人:“冲你来?秦厅看来是做好决定了?”
秦思远复杂的目光掠过那年轻男人的脸——虽然他脸上蒙着头罩,秦思远却凭着记忆,将那副和自己不怎么相似的五官一一归位。
“明明是个好孩子,”他忍不住想,“怎么活得这么吊儿郎当、玩世不恭呢?”
他闭上眼,深深吸了口气,无数破碎的画面趁着这意志薄弱的一瞬从潜意识深处翻出,纷繁错杂地滑过眼前。
那短短两三秒的空当被无限拉长,犹如光怪陆离的蒙太奇片段,他想起许多年前,丁绍伟刚降生那阵,夫妻感情还算和睦。偶尔不加班的周末,他会陪着丁凯薇,推着还不会说话的小儿子去公园里散步。
那小子天生是个人嫌狗不待见的货色,看到邻居家养的拉布拉多,总是伸手去拉人家尾巴。那狗性子温和,又被主人□□得好,没跟这小东西一般见识,只是委屈巴巴地缩成一团,把尾巴藏在身体底下。那小东西却手欠得很,咿咿呀呀地叫着,非要自己把他推近些,伸出雪□□嫩的爪子,探手去拉扯大狗耳朵。
一晃眼,这么多年过去了……
“我居然错过了这么多,”秦思远有些恍惚地想着,“当初那猫嫌狗不待见的臭小子,怎么突然长这么大了?”
他将脑海中的记忆飞快搜罗一遍,却错愕地发现,自己居然没什么印象。
秦思远苦笑着摇摇头,蓦地睁开眼,抬头对上神父含笑的眸子,一字一顿道:“你想把我怎么着都行,但是让他走!”
神父微笑看着他,就像看着一条垂死狂吠的老狗,因为知道对方不可能对人造成实质性的伤害,所以格外宽容,甚至多了几分宽宏的怜悯。
“怎样都行?”他轻声重复了一遍,似乎早料到这个结果,不紧不慢地往前迈了两步,“那……”
话音未落,拖着丁绍伟的黑衣男人突然“咦”了一声,然后半蹲下身,将那条血肉模糊的胳膊拉直了,反复验看。
“老板,你来看,”片刻后,他沉声道,“这人的伤不对!”
神父的话被打断,不悦地回过头:“怎么了?”
黑衣男人从衣兜里掏出张纸巾,在那条伤痕累累的胳膊上抹了两把,下一秒,那胳膊上的血痕奇迹般地变淡了,男人翻过餐巾纸,纸巾上却是殷红一片。
神父一双眼睛陡然眯紧,眼神利如鹰隼。
“这不是人血!”黑衣男人惊呼道,他把纸巾凑到鼻子下闻了闻,皱眉道,“好像是、是……人造血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