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是迷路了?”叶大勇身为大儿子,也知道自己先开口,迟疑的说了个可能性。
“呸,怎么可能会迷路,去首都的时候都没有迷路!”陈红梅一听立马就‘呸’了一声表示晦气,乌鸦嘴重新说过。
然后见其他人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陈红梅才扬起自己笑容,“明珠回去前,跟我说了,南延在首都的爷爷,可能给他们找了份工作,但是没有落实,让我别声张!”
此话一出,叶家所有人支支吾吾的神情又立马震惊的抬了起来,“找了份工作?妈,你是说,南延跟明珠他们两个,留在首都,不回来了吗?”
“是南延父母退下来的工人位置吗?”还真是了不得,看来明珠还很得褚南延家里人喜欢啊!
“我想应该是吧?大勇,你这几天去跟拖拉机手说一声,什么时候出去,你去趟邮局,看有没有给我们的信。”
陈红梅吩咐着叶大勇,脸上满是笑容,然后就扭着自己水桶腰,乐呵呵的出门去找大队长了,这样的喜事儿,当然得先告诉大队长了。
褚南延跟明珠两个人都不是没有分寸的人,大队长只给了十天的探亲假,今天已经是最后一天了,可南延与明珠都没回来。
明珠临离开之前跟她说过,如果会回来的话,就会提前一天回来,如果找到工作了,妈到时候最后一天假期我们还没回到来的话,就说明他们已经留在首都了。
这个年代没有那么好的通讯工具,就连是寄信,都要半个月一个月才到。
陈红梅自然是不能够立即联络远在首都的叶明珠,但是炫耀这种事情,她早在明珠第一天跟着南延离开时就差点忍不住了。
她女儿从今天起,就要成为首都的人了!!!首都的户口!!吃上商品粮了!!!
陈红梅当初一心让自己闺女嫁到城里去,找到城里的工人。
但,羊冬县下的新明公社里,这些城里人怎么能够跟首都的城里人相提并论?那可是首都啊啊!!大主席在的地方啊!!!
跟大主席同在一片天空下生活,那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儿?
村里的人大多数……他们也知道叶家的女婿褚南延知青带着他们家的闺女叶明珠回首都探亲去了,还这是附近几个村子,唯一一个带着自己小媳妇儿回家探亲的。
“哟,梅子,去哪儿啊?你们家那女婿怎么还没有带你闺女回来?这不是离开很多天了吗?”这年头,没有户口可是寸步难行的,介绍信上的时间超过了,还有可能被打为流民呢!
“诶,你不知道,我们家女婿有本事儿,他说啊,要带我们家明珠在首都落户口呢!”陈红梅扬起了得意的笑容,十分的骄傲跟其他人炫耀。
“什么?在首都落户?就你那闺女?哎呀,梅子,你也别在这儿吹牛了,你们家闺女在城里有工作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