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二月四日,星期六,农历立春。不管在黄历里面,这是不是个好日子,那天我跟Lyle结婚了。
早晨8点不到,最后的准备工作就开始了。妆化的很淡,很快就好了。梳头比较费时间,因为我的头发直的打滑,发型师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一绺一绺的夹卷,在脑后梳成一个稍有些蓬松的发髻。我一直就想把头发梳成这样,曾经试过,但从来没有成功过。礼服后面开的很低,在戴上头纱之前,露出大片后背。尽管实际上,那个时候的我比之前任何时候都要肿,从某个角度看上去,镜子里面,我还是有点像埃德加?德加练功房里的舞蹈演员。
我的三个伴娘,一个靠在窗边上,一边喝着咖啡一边抽烟,嘴里调侃着这个那个;另一个两只手的拇指在黑莓手机的键盘上飞舞,别人跟她说什么都是心不在焉的回答:“嗯?你说什么?”我笑着想,她们跟我应该可以算是同一个风格。三个人里面,只有Victoria恪尽职责,在旁边陪伴,两只手托着脑袋,看着我梳妆。
“要是你去年结婚就好了,我那时候刚刚减肥成功,比现在瘦,只有九十四斤。”她感叹,转头又去向化妆师讨教,怎么才能把睫毛夹得更翘一些。化妆师可能把她当成了目标客户,热情的教她,又给了她一张名片,叫她婚期定下来了就给他打电话。
小姑娘笑起来,嗔怪似的说:“我?结婚?我还不到二十岁呢。”但事实上过去的一天里面,她已经说了无数次,她结婚的时候要定哪里酒店,穿什么样的衣服,捧哪种颜色的花束。
我的那两个同学其实比她更接近结婚的年纪。不过,在大多数人的眼睛里面,女孩子就是分成两种的,只有结婚梦想的,和有结婚之外的梦想的,跟漂不漂亮完全没有关系。我算是哪一类呢?我是否还有一丝一毫的机会,在将来的某一天变成为我曾经梦想成为的样子,Rona那样的人呢?
婚礼开始的时候,天空阴沉清,气温仍旧很低。所在的圣公会教堂面积不大,礼堂里到处是白玫瑰、积雪草和香槟色缎带扎成的花球装饰,一队着白袍的童声唱诗班手持白色蜡烛演唱,烛光温暖摇曳。我在礼堂门口解下那条雪白的貂皮披肩,红毯尽头,Lyle看起来英俊文雅,看到我的第一秒钟就露出了由衷幸福的微笑。爸爸带着我过去,把我的手交到他的手上。三个人都多多少少显得有些紧张。
身披白色生丝法袍的牧师问到,Lyle Ultan,你愿意娶这个女人为妻,从今天开始圣洁的婚姻生活,无论顺境还是逆境,富贵或是贫穷,健康或者疾病,爱她珍惜她直到生命尽头吗?
而他回答:“我愿意。”我至今还记得很清楚,他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清晰干净。
同样的问题,问到我。我几乎有点结巴了,但终于还是说出来:“我愿意。”
我们交换戒指,圣歌齐颂。任何人都会被这样场面感动,每个人都愿意相信这些词句是真的。我的眼泪从脸庞滑落, Lyle替我擦掉,做出口型,不出声的对我说:我爱你。
至此,一切皆是完美。如果可以,我希望那个时刻可以永驻而不逝去。
52)丘比特亲吻普塞克
婚宴上用的冰雕是丘比特亲吻普塞克。像是个隐喻,又有点不太吉利。不过我跟Lyle都很喜欢那个样子,而且神话最终的结局还是好的。Nicole和Cheryl-Ann也觉得它够别致,远比常见的天鹅或是海豚上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