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贝林,林薇本就觉得那个人面熟,只是不记得在哪里见到过,直到此时才想起来,那档讲服用中药致死的谈话节目她曾录下来看过好几遍,后来还拜读过这位亚瑟贝林教授的不少大作。贝林自诩是个不信邪的科学家,对一切疗效和副作用未经严谨论证的药物嗤之以鼻,不幸被他炮轰过不光是中草药一种,除此之外还有顺势疗法、芳香疗法等等等等。
林薇一早就知道何齐和贝林是认识的,却没料到会在这者场合遇到。对于此行,她早有预感,陈效让她放下工作,从巴尔的摩赶到纽约,绝不会是吃喜酒这么简单,可乍一听到这个名字,心里还是颇为震动的。这一次,他有求于何齐,而她只是他送出去的一份求和的礼物,却又是在这样的时机,他究竟想她怎么做?!她不禁觉得讽刺,莫名记起何齐刚刚说过的那句话,在心里无声的念出来:“他那个人,做得出。”往日的种种一时间涌上来,像突然饮下一杯烈酒,辛辣的味道直冲到鼻腔里。
她自知脸上的表情好看不到哪里,又不想让宋缤察觉,只得低着头装作在包里找手机,可这大约也是多虑了,今夜宋缤才是焦点,第二天就是人家的好日子,美式酒吧里灯光昏暗,派对现场来的人又多,周围又笑又闹,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她。
一年当中,何齐总有大半时间呆在此地,宋缤曾在这里读书,如今又住了好几年,认识得人很多,来宾大多也是他们交往的人,不是医生,就是文艺圈子里的人,记者、作家、编辑。除去刚刚看到的亚瑟贝林,林薇一个都不认识。何齐被一群人围着不得脱身,宋缤想的比较周到,把她带到几个差不多年纪的人中间,又穿针引线了一番,才告辞去招呼别的朋友。林薇明白这是照顾自己不受冷落,身边的确很快便有人与她搭讪,可她却没有交际的兴致,径直去吧台拿酒。吧台上已经摆了一溜的酒杯,只可惜里面倒好的都是鸡尾酒,她喝不惯,就直接探身到吧台后面去找,正好摸到一只冰桶,里面有很好的香槟,就顺手拿了一瓶,找了一个角落的位子,起开瓶塞,倒了一杯,静静的抿一口,再抿一口。
宋缤已经被一帮女孩子拉去合影,何齐也不知所踪,林薇乐得一个人,躲在那里自斟自饮。二十岁不到,她就是酒鬼,酒量老早就练出来了,手上这一整瓶不过四分之三升,度数又低,就算全部喝下去也不会怎么样。一杯喝完,她又拿起酒瓶,还没倒下去,却莫名想起陈效。他们曾约好一起戒酒,他可以不仁,她不能不义。她对自己笑,手指顺着瓶身滑下来,抹了些水珠,一片湿冷,终于还是没有倒第二杯。
所幸也不是没有别的消遣,台上有支Jazz乐队在演奏,主唱是一个声音哑暗的黑人,两只手捧着话筒浅吟低唱。她静静坐在人群里听,那种妥妥的感觉,就好像只是为她一个人唱的。
许久她才感觉有人在看着她,抬起头,就看到何齐。他站在酒吧门口,正远远看着她,可能已经有一会儿了,而她还是后知后觉。两人目光相接,她脸上还是没有什么表情,手上的小动作却是控制不住的,下意识地又去摸那只酒瓶,用指甲抠着瓶身上的酒标,直到撕下一条来。
“医院有事,何齐得去一下。”宋缤过来解释,语气里似乎有些不好意思,毕竟是这样的场合,准新郎却早退。
“做外科医生,这是常有的事。”林薇点头回答,许多年了,她圆滑的做人,这一点总还是做得到的。
两个女人站在一起,远远看着何齐推门出去。林薇看了看就转过头去了,宋缤却是目光紧随的,微笑着感叹:“他很帅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