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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布莱顿,就只剩他们两个人了。

“你打算带我去哪儿?”她在车上这样问陈效。

他笑而不答,她很满意,不知道要去往何处的感觉更好。

天黑下来,他们才到了目的地,一座老房子,像是一个改作酒店的庄园,四下寂静,除了天上的星星什么都看不到。夜里,他睡得很沉,她却认床了,怎么都睡不着。

来英国之前,他发了一封特别牛逼的信,大意是有事启奏,无事退朝,凡是在他休假期间,没有发信来麻烦他的人都可以得到一瓶好酒作为礼物,所有的酒钱由写信最多的那个人买单。

窗帘只拉了一层纱,月光模模糊糊的照进来,她侧身看着他,想着那封信就想笑,心里又觉得,他是太累了,一直以来都累。她很心疼他。

第二天,她才看清楚那个庄园的全貌,大片的树林和草地,到处都是静静的,那么静,像是时光倒流。

吃过早饭,他对她说:“出去走走吧。”

于是他们就出去散步,她走在前面,他在后面跟着,周围的景色让她想起某些小说里场景。她记起他说过,小姑娘应该读简奥斯丁,而非杰克伦敦传,她不禁想起他们的第一面,在那个湛蓝的游泳池边上,“I would rather be ashes than dust.”他曾这样对她说。

☆、52.第十一章 (4)

室外是法国式花园和连绵的绿色草场,湖泊点缀其间。这样的地方,春天正是最美的时候,人却是出奇的少。他们徒步出去,根本就没遇到过别的游客,就连开车也很少看到其他过路的车子。庄园里面也是一样的,一间又一间的屋子空无一人,陈设豪华,却又砖石冰冷,画里的人反要比画外的还多一点,

林薇本以为是淡季,所以游客少,后来才知道是陈效把这地方包圆儿了,除去庄园的工作人员,方圆几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仆人也看不到,但只要摇铃,就会有人立刻出现,问她:可有什么需要?腰身笔直,态度不卑不亢。她自嘲的想,在如此环境中一经熏陶,即使是她这样急躁市侩的城里人,似乎也变得高尚起来。她几乎忘记自己的过去,以及过去的自己,仿佛世界从来就是这样的,天很蓝,阳光和煦,每个人都很绅士。

她不禁去想,如果她没有那样一个低到尘埃里的出身,如果她生在一个正常的家庭,有一个负责任的父亲,一个慈爱的母亲,她的人生又会是怎样的?如此这般的演化有如电影,她很快得出结论,她不会是现在的她,也不会和陈效混在一起。他们就好像两个造化的怪物,彼此欣赏,谁也不嫌谁,既可以自相残杀,也能互添伤口。他们应该生活在一起,每一天都过得像没有明天,若有一天末日真的将临,世界就当从来没有过这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