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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问题。”他回答,拖了把椅子在她床边坐下。

“那你怎么还不走?我要睡了。”她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这医院你开的?你撵我我就得走?”他不知哪里来的兴致,跟她抬杠。

“你这人怎么不讲理啊?”她急起来,“这是我的病房,就算是你花的钱吧,我之所以躺在这儿也是工伤,你花钱是应该的……”

他看着她,任由她说下去,一直都没打断她。大约是怕吵醒千羽,又或者是觉得没劲,她自己停下来了,也那样看着他,终于问:“陈效,你说我们这样到底算什么?”

他沉默,许久才回答:“林薇,等这件事结束,等这件事结束。”

“这事情到底怎么了?”她想起自己的预感。

“你不知道更好。”他回答。

“告诉我。”她坚持。

他摇头,而后继续说下去:“离记者招待会还有两天,要是我不能去,香港那边应该会派一个董事出席,所有程序你都清楚,由你来主持,可以吗?”

“你为什么不能去?”林薇更急了。

“不是大事。”他只说了这一句。

她知道再问也没有结果,他仍旧伸出手握住她的,就像救护车上一样。她突然就想开了,他说的大概是真的,只要他们都好好活着,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更大的事情呢。

☆、48.第十章 (5)

林薇的身体很快复原,但整个人的人状态却差到极点,从没有经历过的巨大压力是一方面,陈效头上悬而未决的罪名又是另一方面,在中国,单单是非法持枪已经不是小事情了,更何况他还开了枪,有可能致人死亡。

这一次,神通广大的王俊是不可能再出现了,陈效的代表律师换成了本地一间大律师行的合伙人庄伯宁。跟王俊正好相反,庄律师是个和和气气的瘦子,打扮不甚讲究,口才似乎也不好。见过第一面,林薇几乎对他不抱希望,直到去了警察局,庄伯宁旁征博引、插科打诨、套近乎拉关系的功夫轮番上场,才让林薇对他全然改观。他援引了《枪支管理法》第十三条的但书规定,认为陈效持枪事出有因,而且还是在绑架这种极端情况下,情节显著轻微,且社会危害不大的,不应认为是犯罪,而是依照其他有关规定处理,最多也就是没收涉案枪支,警告,外加罚款就完了,看办案警官的态度似乎也买账,可点头点了半天,最后不知为什么还是没有同意他们的保释申请。离开警局,庄伯宁仍旧很乐观,但他的想法终究只是一种最理想的结果,警方会怎么认定,还是得等弹道分析的结果出来才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