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个便当法?”
“每天送花即可。”
“送了多久?”
“一个月。”
“你们怎么认识的?她跟你不像一个世界的人。”
“我在路上帮她换车胎。”
林薇听着他说,几乎可以想象当时的情景,一条车胎,一个月,三十一束花,便有一个女人愿意把心交给他,直到现在,他们离婚两年,她因为他的一句话委屈的要哭,世界上有多少自大的混蛋都是这样养成的。林薇又记起陈效说自己不是好人,他的确不是,唯一一个优点就是够坦白。
但陈效却继续说下去:“其实代价是很大的,只是那个时候,我不知道罢了。”
“什么样的代价?”她以为他会说离婚时被分走多少钱。
但他却笑起来,笑很无奈,顿了顿才说:“我女儿恨我,看到她,就像看到我自己,又一个轮回。”
只因为这句话,林薇跪坐起来,看着陈效。她想起莎莉,韦伯家离开上海之后,莎莉给她写过几封电邮,每次都提到陈效,他其实是个很会哄孩子的人,又或者他哄随便什么人都在行,只是要看他愿不愿意费这个功夫。但他自己的女儿却恨他。
“是因为你们离婚?”她问他。
“不全是,”陈效摇头,“小孩子长大是很突然的事情,从前她总是原谅我,她说讨厌死爸爸了,五分钟又会紧紧抱住我不放手,但是突然有一天,她决定不再原谅我,无论我怎么弥补。”
“你做了什么可怕的事?”林薇问。
“不需要很可怕,”陈效回答,“只是让她失望,许许多多次。”
有一阵,林薇不再讲话,他们喝完那半瓶酒,她知道自己已经太醉了,这一夜,她有无以计数的时刻是想靠近他的,或者头枕着他的肩,或者环抱着他,埋头在他胸前,随后哪怕发生更多,也不代表什么,事情就快了结,只当是个纪念吧。只可惜他们都是背了太多包袱的人,很多事就不那么容易了。而且,酒精带来幻觉,自始至终,有另一个人坐在房间黑暗的角落里,她看不清他的面孔,却清楚地知道,他是何齐。
第二天,陈效就走了。王俊如约去调案卷,他是个有办法的人,但按照规定,辩护律师要等到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才有权查阅复印所有口供和证据,现在案子还未开审,操作起来总归是有些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