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探长撂了脸,说:“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赵淮原还在旁边劝,说:“探长,阿哥不是这个意思……”
但钟庆年只是将酒杯顿在桌上,起身走了。
似有预感,他一回到巡捕房就去了证物室,果然发现自己编了号、填了单子送进来的支票照片已经没有了,记录本上也不曾留下调取人的签名。
同案疑犯身亡,证物遗失,这里面显然有人想要掩盖什么。华探长是帮派里的人,楼小琼的获救,以及其后得到的口供和证物,也许给巡捕房外面的势力知道了。
钟庆年把这件事告诉了程佩青。两人商定,他去工部局警务处投告,程佩青也回去向上司汇报,由中华银行以及军政府出面,向工部局施压,继续推进调查。
但上司的反应却在程佩青的意料之外。
“佩青啊,”上司拍他肩膀,循循善诱,说,“有个处事的道理,我今天教给你,你一定要记着。你向上面提出问题永远是要带着解决办法的,如果根本没有办法解决,那不是给上面出难题么”
直到那个时候,程佩青才意识到,证人和证物的湮灭可能是为了掩盖,也可能只是为了避免麻烦罢了,又或者两者皆有。
巡捕房在这件案子上是多有掣肘的,租界不过就是一个多国商人合股经营的公司,根本没办法去查界内外国银行里的事,无论是汇丰还是横滨正金。
而军政府在发行军钞的过程中也是犯了错误的,比如财长通过所谓的朋友关系,从横滨正金银行借用了钞版。
案子到了这一步,其实两方面都已达成默契,侦探交报告结案,苦主不再追究,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永远不要给上面出难题——这个官场上最基本的道理,他并非不懂,只是不能不觉得讽刺,因为眼前分明是一个革命胜利才刚组建的新政府,以及一家号称“开国第一”的银行。
他坐在那里良久,方才点头说:“我明白了,我今天就提交辞呈。”
“你……”上司一怔,而后看着他摇头。这一次,是真的不满意他的回答了。
程佩青记得,那一天是 1912 年 7 月 19 日,农历六月初六。外面刮着台风,雨几乎横着扫到人身上,他又是一身狼狈地去汇司捕房找钟庆年。
到了那里见着赵淮原,才知道晚了一步,钟庆年已经把华探长告到了警务处,上面直接把投告发了回了,说是由汇司捕房自行调查处理。这态度也是摆明了的,结果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