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沈常西果断回绝。
他轻轻松开手,釉里红掉落在茶旗上,来回滚动几回合,所幸命大,没有摔在地上。
那止在茶桌边缘的青花杯,像极了一朵开在悬崖的花。
“我的女伴有人选了。”
他不打算放过她。
也不再打算逼迫自己忘记。
反正这五年来,各种方法他都尝试过了,结果都只有一个--
忘不掉。
既然忘不掉她,那就换一种残忍的方式,更铭心刻骨的记住。
这是他能想到的,唯一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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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两天的惊涛骇浪过后,豫欢的生活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仿佛和沈常西的重逢,只是一场梦,而这场突然降临的梦随着那个红色的删除键,一并删除了。
结束了忙碌的一天,下班回到家,豫欢给自己煮了一碗牛奶火鸡面,甜瓜则在一旁吃着香喷喷的水煮鳕鱼拌鸡肉罐头。
草草吃完饭后,豫欢在床上呆坐了会儿,拿出平板准备画画。
她时常会想,她这样什么都做不好的女孩子,为什么会被人捧成什么天之骄女呢?若不是因为以前家里还有点钱,那她活脱脱就是一个放在人群里能被淹没的女孩。
哦,倒也不会被淹没。
豫欢揉了揉鼻子,心想,至少她长得还蛮漂亮的。
看过她的人都说她的漂亮是一眼惊艳,再看沦陷的类型。可惜这样一张明媚娇纵的脸却和她一点也不搭。
因为她很笨。
从小到大读书成绩平平,能力平平,学什么都学不出名堂,唯有一样拿的出手,那就是画画。只有画画的时候,她是最放松的。那些线条,色彩,都在她的想象下构成一幅幅瑰丽无边的画面。她不用想那些讨人厌的人和事,不用想苟且没有远方的生活,反正在画里面,她能变成任何人,去任何想去的地方。
豫欢看着空白的画布出神,不知道该画什么时,眼前晃过一张脸。
握着画笔的手不知道在哪一秒动了起来,随着内心最深处的想法,很快,一张线稿图就打好了。
她盯着这张线稿,莫名其妙地,脸颊开始发热。
忽然,她惊魂般,飞快扔掉笔,
这是画的谁?
画面上是一张太过虚幻的脸,仿佛这种一骑绝尘的相貌只存在于画上,笔下。
精致勾人的凤眼,高挺的鼻梁,锋利流畅的下颌线,再到那一小点凸起的喉结,甚至连锁骨上的小痣都在同一个位置,毫厘不差。
见鬼哇!
豫欢手忙脚乱去点删除。可就在按下删除键时,手指仿佛有了自己的想法,久久悬在半空中。终于,僵持了好久好久,还是被他赢了。
她气呼呼地点下保存,把平板扔到一边。
“讨厌!烦死啦!”豫欢恼恨地捶了一下被窝,“都把你删了,怎么还要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