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军中,他先是“牵着马的秦家小少爷”,接着又是“那个识字的臭小子”,后来便是“我们赤狐军里的一把好手”,再后来,整个北边都知道赤狐军里有个了不得的家伙。
他迅速地长高,每个寂静的夜里都能听见骨骼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痛的他彻夜难眠,他手上长满茧子,身上满是伤痕,那些为人称道的风雅仪态已经完全从他身上消失无踪,他和所有人一样大口吃饭,大口喝酒,几天都换不上一件衣服,睡前在篝火前抖一抖鞋子,能够倒出半鞋黄沙。
赤狐军里的同僚都笑嘻嘻地说,秦小弟也终于有了男人的样子啊!
秦欢也笑嘻嘻地说,都是几位哥哥教的好,那欠我的银子……?
滚滚滚,没有的事,我前两天替你轮岗不是已经还你了吗?
就是就是,什么银子不银子,亲兄弟怎么还讲究这些!
赤狐军是一只前哨部队,做的都是些探查前线清扫战场的事情,这些兵丁大字不识一个,鼻孔朝天,一副瞧不起穷酸秀才的样子,可是到了该写家书的时候,又扭扭捏捏地来他面前,悄悄地说,秦小弟啊,你能不能帮老哥个忙……帮老哥把这个月的俸禄给家里寄回去,俺娘生了病,俺女人没钱用啊。
秦欢识字,又机灵,自小熟读兵法,又奋勇敢拼,这个生面孔的小弟弟很快便得了赤狐军上下一致的喜爱,他们总是唉声叹气地拍一拍秦欢的肩膀,说,你这出剑不对,软绵绵的,像个娘们儿一样,哪儿能上战场啊,来,老哥们给你走一个!
他们也会好奇地问,你好好的少爷不当,怎么跑来这鬼地方当兵来了?
被问起这个问题,秦欢猛地一缩,往篝火前凑了凑,小声嘀嘀咕咕,被人猛地照着后腰踹了一脚,痛的哎哟一声,才不情不愿地大声道:“我想在战场上挣个功名。”
“废话,然后呢?”
秦欢看着夜色里跳跃的火焰,火焰后一张张朝夕相处的脸,出了会儿神,才自顾自地喃喃道:“然后,我要风风光光地回秦家去,让我娘的牌位可以被供进祠堂,不用做孤魂野鬼,让大娘……夫人不敢再对我随意打骂,还要垂着头给我行礼。”
一时间,篝火边静悄悄的,谁也没有出声,他们都专心听着这个年纪轻的足以做他们儿子的少年低声说话。
“……还有,那个时候,我就可以挺胸抬头地去向阿媛提亲了,她说她会等我的。我们要买一间很大的房子,阿媛喜欢怎么样,就怎么样。”
“……她家里很有钱?”有人小心翼翼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