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礼上,程致研看到一个高瘦的女人,戴着太阳眼镜,蜜色长风衣的下摆随风扬起。在他居住的那个社区,很少能看到这样人,也说不清是哪里不同,她几乎没有化妆,穿得也很朴素,但看起来就是跟别人不一样。
葬礼之后,她走过来跟他讲话,没有介绍自己,但在她摘下墨镜的一瞬,他就知道她是陆玺文。血缘是很奇怪的东西,就好像他还记得她的脸,刻在婴儿期的记忆里。
她问他是否愿意跟她一起生活?
他避开她目光,回答说:随便,去哪儿都无所谓。
其实他很想离开哥伦布市,觉得这是个无可救药的平庸之地。但在他父亲的眼中,哥伦布是世界上最适合居住的城市,物价平,税率低,即使薪水不高,也能存下钱来,而且还有个女朋友就住在附近,每个礼拜约会一次,方便而平易。
在程致研看来,这种生活足以闷死人,他想要环游世界,从冰封的北极,到炎热的拥挤的热带城市,每一天都是新的,像秒速三十七点二米的自由下落那样刺激。
陆玺文点点头,好像看穿了他的心思,然后解释:“不过不是现在,等我安排好一切就来接你。”
她跟他说话样子,就好像他是跟她差不多年纪的成年人,没有掩饰,没有诱哄,这让他感觉很好。
他并不懂她说的“安排好一切”究竟指的是什么,以为只是和他的抚养权有关的一些手续。数月之后,她也真的带他去当地民事法庭办抚养权变更。父亲的态度依旧不善,但从头至尾都没提出任何异议,看得出所有条件都已经谈妥,就只等签字画押了。
然后他被带去纽约,在那里又进了一次法庭。从那个法庭出来,他有了另一个法律意义上父亲,他的继父,James Walden。
程致研第一次见到詹姆斯还是在哥伦布市,他和陆玺文一同来接他去纽约。詹姆斯比陆玺文大三十岁,已是年近古稀,但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年轻一些。他清瘦,极其整洁,穿着简单却也考究,笑起来很温和,讲话风趣,带新英格兰口音,有种缓缓的不急不躁的调子,非常好听。
程致研是个极善模仿的人,不自觉地去学,很快就成了一种习惯,再也改不回来了。他知道詹姆斯很有钱,但却不知道他那么有钱,他们是坐他的私人飞机去纽约的。
办完正式的收养手续,他们走出法庭,詹姆斯对程致研笑,说:“现在你也是我的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