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对了,就是这一带,记得那个地方叫什么城来着?对了,好像是云宵府,咦!那不是现在更名为金宵府城的地方,也就是现在自己将要前往的地方吗?要不是这条官路出问题,他已经到了啊!
面对诡异的敌人,武官边神不守舍的想着往事,边本能的拔刀想要抵抗,谁知道就在他的刀即将砍到对方的手时,对方的手竟不知怎么扭曲成另一个角度,并且手指上忽然冒出足有一尺长的漆黑锋利尖爪,穿透了他的胸口,将他的心脏挖出来。
拿在眼前看了看后,递到嘴边咬了一口:“原来金人的心是红色的,一点也不臭,我还以为是颗发臭的黑心呢!”
“不要……把心脏……还给……”亲眼看到这一幕的武官,迟钝的低下头,看到自己多了一个窟窿的心口,艰难的说道,直到亲眼看见对方把他的心脏吃了下去,那张脸竟从普通的贱民泥腿子样。
变成了一个模样俊秀,面白短须的书生文人样的人时,脑中正飞快闪过他一次次夺取他人性命画面的他,忽然想起了这个人,那是在他所在部族攻破云霄府时的事,他们小队长带着他们杀了那条街大量反抗他们的壮丁后。
让他们三人一组进入户家清理,那条街只是条南城的平民街,不是什么大贵族的府邸,也没什么油水,有油水的都给更高级的部落勇士、头领们占去,这些平民街只是上面漏漏手来安抚下面小兵用的,所谓清理,并不强迫一定斩尽杀绝,只是给他们一个发笔小财的机会……
他带着俩手下闯进了文人的家中,看到了拿着把中看不中用的匕首,菜刀,站在门口全身发抖对着他们喊滚出去、滚出去的中老两个男人,和藏在堂屋门后的一个老婆子、一个比草原上女人温润漂亮多了的女人和一个小荷初立,充满青涩韵味的少女,还有一个刚会跑的小娃子……
然后……他是怎么想的?怎么做的来着?哦!对了,他当时在想,自己在草原大漠吃草吹沙,想要娶个女人就要拼命,娶到的女人还是上头玩剩下,一点姿色都没有的老褶子皮,皮肤糙的像猪。
为什么这里胆子小的跟兔子似得男人却能娶那么漂亮的妞,生下的孩子也个个样貌一顶一的好?对了,是部落的头领说的,是这里的男人抢了最好的土地、最好的女人,所以享受着最好、最舒适的生活,他们只要抢回来,这些就都属于他们了……
他认为头领说得对,所以他对手无寸铁的韦原人举起了刀,所以他砍杀了文人的爹、娘,摔死了他的儿子,在血泊中、男人疯狂的嘶吼中凌の辱玩弄了他的妻子、女儿,三个人当时都获得了极大的快意。
那真是独一无二的快乐啊!在以后的日子里,他无论娶妻纳妾,玩弄多么美的女人,都没有那么快乐过,他那两个部下也这么说,还为了追逐当时的快乐,故意强抢有点姿色的民妇,当着她们的丈夫玩,后来在新法初立时,被当作典型处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