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了想,回道:因为要期末复习了,所以忙,就不去了。
发完之后,都觉得挺别扭的,感觉像小媳妇闹脾气似的,贼小家子气的,但也不明白自己到底小家哪门子气。
程瑾一下课就被戴于接走了,说是两人要去庆祝交往满三十八天的纪念日了,临走前还一定要拉上她,让她去做个见证。
她一听就连忙拒接了,虽然表面上她是去当什么他们爱情的见证,听起来还挺神圣的一玩意,但说穿了,也就是个披着羊皮的电灯泡,而当电灯泡一件十分吃力不讨好的活,一个聪明的电灯泡苦的是他自己,不聪明的苦的是带他去的情侣。
所以不管是聪明的还是不聪明的,双方中有一方肯定要备受纠结。
她想到程瑾第一次约会,她被拉上坐在那里当电灯泡的场景,现在想想还觉得挺悲壮的。
听她拒绝了,程瑾撇了撇嘴,“真不够意思!”倒是戴于眼里还是冒出了几许笑意。
哪个男的希望约会还带上一个灯泡的,即使是个小电压的也不行。
子夜拿出手机看看时间,才两点半左右,如果又跑到父亲那,肯定会被骂的,说她快考试了还一天跑几趟。算了,还是去复习吧!就去图书馆占了个位子,开始期末复习。
从小到大她的学习成绩一直不赖,尤其是在数学方面,还遗传了林父的基因,有很大的天赋,而枯燥的化学应该是她最讨厌的课了,书还没看多久就感到百无聊赖了,趴在桌上发着呆。
第26章 当替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当巨星的替身
人怕出名猪怕壮,托顾北辰的福,如今她在A大也算名人,小学妹小学弟见到她就上来热情的打招呼,一些已经开始找工作的同学已经对她旁敲侧击,能不能让她跟顾北辰说进顾氏实习,连教授见到她也笑得跟看见金元宝似的……人与人相处关系不融洽不好,太融洽了看样子也不好……
学校的桌子似乎都有催眠作用,趴久了,便有些昏昏欲睡了,没过多久,她也真睡去了。
等她醒来,外面的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揉了揉睡醒后的眼睛,顾北辰正坐在她对面悠闲的看着书,似乎感觉到她醒了,抬头,似笑非笑道,“我还以为还有等上几个小时呢。”
为了能抽时间和她吃晚饭,今天他加快了工作速度,还推掉了一个本应该他出席的竞标会。
等他来A大门口的时候居然没有等到她,打电话问了医院也没说没人,准备打她电话的时候,却发现里面也有条她发来的短信,说是要自习,忙。
来到图书馆找到她的时候却看到她在呼呼大睡,可该死的,他居然还不忍心叫醒她,整整守了两三个小时。看来和她在一起后,他的耐心变得越来越好了。
“你怎么来了?”子夜惊讶地问道,她不是已经回了短信说她不去了么?
顾北辰没有回答她的话,放下手中的企业管理学,起身,“走吧,饿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