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事摇摇头,淡淡道:“他儿女不少,虽靠着恩荫做了个小官,俸禄养不起这许多人。卖给别人,既少了嚼耗,又白得一笔钱。”
这解释让他忍不住嘴角浮起一丝讥笑,正与旁边仲简眸中刺眼的亮芒交相辉映。
他转眼看看仲简,方继续说道:“我四岁时,家母偷偷从他家找来,将我抱回去。不过半载,又被那人再次转手,卖与另一个叫程十乙的人。”
恒娘不忍心用同情的目光去看一个三十几岁的成年人,只能低头喝茶。心想,他娘不知该有多么痛苦?
詹事眼睛总算没那么红了,反咧嘴,冷笑了下:“这事是如何东窗事发的呢?是头一家买我的郑七不干了,去官府投牒申告。官府请了那家主去询问,被家主抵赖,反咬一口,说是郑七诬告攀赖,我压根儿不是他家的孩儿。主官也昏聩,见家主是衣冠之后,一味偏袒。当堂用刑,差点没把郑七打死。”
“家母偷偷到了官府,听到家主不肯认我,再无法忍受,出首相告。她是侍妾身份,出告家主,以卑犯尊,挨了一百大板。然总算是把案情剖析清楚。”
“主官见家主出卖亲子,不免也痛心,骂他为父不父。本应责以杖刑,然他是官宦之后,不能轻侮,仅施小杖二十,以示惩戒。
家母只是侍妾,不是正妻,不能以出妻之礼出之。受杖之后,着令归还主家,并申斥诫勉,家主已受处罚,让她日后小心侍候,不得心存怨怼。”
“我时年五岁,官府见那家主实在没有养我的心思,便将我交于族长代为抚养。至于郑七,主官言道,我乃宦裔,彼为农夫。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不应来找我相认。逐出公堂。”
仲简短促地笑了一声:“非我族类?在这位主官眼中,衣冠之后与乡野村民之间,竟连一族都算不上了?莫非二者之间差异,竟比我华夏族与蛮夷之间还大?”
恒娘抬眼,又见到他眼眸中的刺,明晃晃地,又尖又冷。
詹事冷笑:“否则,怎能显出其衣冠文章,道德君子的高尚?”
恒娘问道:“后来呢?你如今做了詹事,总可以让那家主另眼相看,让你娘有好日子过了。”
“好日子?”詹事想冷笑,然而嘴角抖动,竟比哭还悲哀,“我二十岁得中进士,家主来见我。族长方告知我前因后果。原来,自那场官司后,不过百日,我娘就在那家里没了。”
“族长还告诉我,那两年,我娘在他家还生了个小妹,也被那狼心狗肺的畜牲给卖了,去给人做养媳。
等我依着地址寻去,才知道,我这个没见过面的小妹,在那户人家还没长到九岁,就被那如狼似虎的一家人祸害死了。”
恒娘直起身子,声音轻颤:“所以,圣恩令里会有奸/淫幼女,虽合同强的条款?这是为了你的妹子?”
那是一条,不,无数条尚未完全长成的生命,是詹事的妹妹,是一脸娇憨的兰姐儿,是尚未见过这人间最美好的时光,便已遽然凋零的无数花朵样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