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她断断续续、哼哼唧唧的声音,恒娘差点急死,几次追问,才总算弄了个七八分明白:那日她在辩经台上晕倒,是余助顺手扶住她。
这个,就叫做有了「肌肤之亲」。
常友兰对这个唇红齿白的少年书生印象极好,找胡仪一打听,知道他来自成都,少有慧名,家里是诗礼世家,多人出仕。
十分满意,认为这样的人品家世,一定不会如世上浅薄男子样,只看重价奁资财。
因余助尊长都在外地,特地托了胡仪,叫来余助,当面问他的意思。
原本在他看来,该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之事。谁知余助竟一口回绝,一点考虑的余地都不留。
等他走了,常友兰脸色发灰,不住摇头,长叹人心不古。
照胡仪的意思,他来做这个冰人,往成都余助他老子处修书一封,必能成事。到时候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余助反对有何用?
常友兰脸色不好地拦了。他到底要顾及女儿的幸福。若是强嫁了,夫妻不谐,以后几十年的日子如何到头?女儿原本就娇弱,哪里禁得起这样的折磨?
哪知他这个女儿,贞烈之道学得太好,自谓既与余助有了肌肤之亲,便当从一而终,终身侍奉。
又听父亲含蓄地说了句:彼麒麟儿也。更加欢喜,庆幸自己终身有得。
那日常友兰回了太学客馆,再不提麒麟儿三个字,反倒沉着脸,骂「庶子无礼」。
她便明白过来。伤心之余,又将女论语背了一遍,哀叹自己终不能全始全终,一生全节无失,思来想去,一时心胸酸苦,头脑发热。遂严妆整饰了,前去余助所在,以死明志。
恒娘听得满脑袋「当哩个光」的响,好似方才喝的一肚子冷湖水,呼啦啦全都倒灌去脑子。
打量着眼前哭得柔肠寸断的女子,竟想不起来该如何开口相劝。
反而起了好奇心,问道:“那日余公子扶你一下,就算肌肤相亲。今日宗公子为了救你,也拉了你的手臂,这个怎么算呢?”
又指了指被扔在外面的湿淋淋衣衫,“你还披了男子衣衫,这又算什么?”
鸣茶万料不到她不劝慰自己,反倒如好奇孩童样,问东问西,抬起头,迷离着泪眼,抽泣思考:“宗公子碰了我,这也算是失了女子之节。但我已经先失于余公子,总不能再改适他人?要不,把这支胳膊砍下来,大概能算是全了贞洁。”
恒娘倒抽一口冷气,回头四处看,正好案几旁有把阿蒙启封信件的裁刀。